本班尽先前
清朝捐纳事例之一。乃后期之加捐花样。咸丰九年(1859)为鼓励加捐而特设之班次。因依成交纳实银而又称为银捐。其选用优异,仅次于新班遇缺先、新班遇缺。序补五缺一周,先用新班遇缺先三人,然后新班遇缺及各项轮补班各得其一。其序补过速,有见缺指捐之弊。光绪(1875—1908)中停而复设,直到捐纳停办。
清朝捐纳事例之一。乃后期之加捐花样。咸丰九年(1859)为鼓励加捐而特设之班次。因依成交纳实银而又称为银捐。其选用优异,仅次于新班遇缺先、新班遇缺。序补五缺一周,先用新班遇缺先三人,然后新班遇缺及各项轮补班各得其一。其序补过速,有见缺指捐之弊。光绪(1875—1908)中停而复设,直到捐纳停办。
三国蜀所置尚书郎官名。亦作左选部郎。与右选郎、吏部郎同掌官吏铨选。见《三国志·邓芝传》。官名,也称左选部郎,三国蜀置尚书左右选部郎,与吏部郎共掌铨选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邓芝传》:“子良,袭爵,景耀中为尚
官名,西汉末年王莽置,掌察举非法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
官名。即右司郎中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名右司郎中。
见“河北河南道提刑按察司”。
杂职掌名。隋唐时市有东西南北四壁,沿壁设店肆,分成若干行。市帅掌分行检查,故在《唐会要》卷八十六“市”条称市帅为市师或辟师,在《唐户籍簿丛辑》(载《食货》半月刊)中又称之为市壁师。参见“都督府市帅”、
官员任用限制之一。元代选任官员,内外长官例由蒙古贵族充任,副职则尽先用色目人,汉人只能充任中下级官员或属吏。有关兵籍等军机重务,汉人是不得与闻的。在中央最高军事机关枢密院中,不仅汉人不得充任长官,色目
即“必阇赤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《周礼》迹人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田正下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司迹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迹人”。
满语官名。武职。位在“巴牙喇纛额真”之下。后金天聪八年(1634)改称“巴牙喇甲喇章京”。清顺治十七年(1660)定“巴牙喇甲喇章京” 汉译名为“护军参领”。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时期在省会或商埠地方设警察厅,在次要商埠,无设警察厅必要的,得设规模较小的局。依照民国八年(公元1919年)十月十三日内务部呈准公布的《地方警察局组织章程》规定,设局长一人,承省警务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