木仓
官署名。清朝工部所属之办事机构。位于天安门右千步廊外。顺治(1644—1661)初置。设满、汉监督各一人,下设经承二人。掌储皇木厂所收各省解运木材及架木、幔城、网城物料、并供内务府及京师工程用木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改隶民政部营缮司。
清工部营缮清吏司所属机构。掌储木材。各省每年运送木材,自张家湾到京,储于天安门右千步廊外的木仓。以工部司员满、汉各一人为监督,任期二年。内务府及京城各衙门应用木材到木仓支取,年终奏销。
官署名。清朝工部所属之办事机构。位于天安门右千步廊外。顺治(1644—1661)初置。设满、汉监督各一人,下设经承二人。掌储皇木厂所收各省解运木材及架木、幔城、网城物料、并供内务府及京师工程用木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改隶民政部营缮司。
清工部营缮清吏司所属机构。掌储木材。各省每年运送木材,自张家湾到京,储于天安门右千步廊外的木仓。以工部司员满、汉各一人为监督,任期二年。内务府及京城各衙门应用木材到木仓支取,年终奏销。
官名。唐玄宗天宝十三载(754)所置献、昭、乾、定、桥五陵台次官,各一员,从七品下。参见“陵台令”。官名。唐置,为陵台令之贰,与令共掌守卫陵墓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诸陵台》。
旧指皇宫的内门。《汉书· 元帝纪》: “令从官给事官司马中者,得为大父母、父母、兄弟通籍。”颜师古注引应劭曰: “司马中者,宫内门也。司马主武,兵禁之意也。”
官名统称。南宋榷货务都茶场、杂买务杂卖场、文思院、左藏东西库四处提辖官统称。四辖官外补则为知州,内迁则为寺、监丞、簿,或直接升任杂监司。
见“审刑院”。
军官名。民国时期军事机关和部队中设置,为所在机关和部队的幕僚长。
官署名。金朝置。设在府镇之地。掌地方军事、维护治安。设都指挥使一员,秩正七品。下设军典、公使等吏员。辖有军兵。官署名。金于诸总管府、节镇置都军司,掌军率差役、巡捕盗贼,总判军事,并与录事同管城隍。主官
武官名。《通典·职官十一》说:“后魏于栗䃅好持黑矟以自卫,刘裕遥见,题书与之曰:‘黑矟公麾下’。明帝因以授黑矟将军。”
官名。辽置,见“契丹行宫都部署司”。
官名。明朝各道监察御史的合称。洪武十五年 (1382) 始于都察院下置浙江、河南、山东、北平、山西、陕西、湖广、福建、江西、广东、广西、四川十二道监察御史,各道置监察御史三至五人,正九品。十七年,改正
明清两朝县设三班六房,概指科室吏役。三班即皂班、壮班、快班;六房即吏房、户房、礼房、兵房、刑房、工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