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方士

方士

①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四方都家的狱讼刑罚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方士,中士十有六人,府八人,史十有六人,胥十有六人,徒百有六十人”,“掌都家,听其狱讼之辞,辨其死刑之罪而要之。参见“都家”。②士名。宋徽宗政和八年(1118)置,以赐在学选人,正七品。


官名。周朝设此官,掌管王子弟、公卿、大夫采地的狱讼。《周礼·秋官·方士》:“方士掌都家,听其狱讼之辞,辨其死刑之罪而要之。”都家,指王子弟、公卿、大夫的采地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辟置

    宋代授予官吏差遣的方式之一,即“辟差”,见该条。

  • 式道中候

    官名。西汉置,属执金吾。秩六百石,有丞。皇帝车驾出,掌清道;还,持麾至宫门,宫门乃开。东汉省。官名,车驾出时掌清道,还时持麾至宫门,宫门乃开。详“式道候”条。

  • 通积抽分竹木局

    官署名。明朝设置于北京的商业税务机构,设大使、副大使各一人,掌科收竹木柴薪税。

  • 市曹

    北魏时为“吏部”别称。《魏书·昭成子孙列传》: “(元晖)迁吏部尚书,纳货用官,皆有定价,大郡二千匹,次郡一千匹,下郡五百匹,其余受职各有差,天下号曰‘市曹’。”

  • 五伯长

    即五伯之首。伯通霸,读霸。《汉书·晁错传》:“臣窃闻古之贤主莫不求贤以为辅翼,故黄帝得力牧而为五帝先,大禹得咎繇而为三王祖,齐桓得筦子而为五伯长。”筦,同管。

  • 左曜武将军

    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石虎置,地位高于左、右卫将军。《晋书·石季龙载记上》: “置左右戎昭、曜武将军,位在左右卫之上”。

  • 右太仆

    官名,秦汉皆置太仆,掌车马,为九卿之一,均见于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二》,而未见“右太仆”,而《双剑簃古器物图录》卷下有西汉时“右太仆印”封泥,说明西汉时有此官。

  • 奏书

    文书名。清朝皇帝上书皇太后时使用的一种文书。如庆贺寿诞等。首书“子皇帝臣某某谨奏”,正文用骈体文句,末以“谨奏”作结。又外藩等上书皇帝,亦有称奏书者。

  • 法制院参议

    官名。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五月设。额设四人,简任。掌起草与审议各类法律法令。

  • 工部分司

    见“工部榷关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