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官试
宋朝选拔州学教授的一种方式。神宗熙宁八年 (1075) ,始以考试选拔州学教授。元丰七年(1084),规定试入上等为博士,中、下等为学正、学录。哲宗元符元年(1098),令每年一试。南宋高宗绍兴十二年(1142),令进士出身试教官者,依次考经义、诗赋两场,中选则为州学教授。
宋代选拔州学教授的考试。于淳熙八年(公元1075年),始以考试方式选拔州学教授。至元丰七年(公元1084年)规定,考试成绩列入上等者为博士,列入中、下等者为学正、学录。元符元年(公元1098年)规定每一年考试一次。绍兴十二年(公元1142年)以后,凡进士出身者经考试经义、诗赋两场,合格者即授州学教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