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提法使司

提法使司

官署名。清末各省司法机构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始设于东三省。宣统二年(1910),各省均由提刑按察使司改设。掌全省司法行政并监督各级审判厅、检察厅及监狱。置提法使一人。下设总务、刑民、典狱三科,各科置科长一人,一等科员一人,二等科员一至四人。


官署名。清置,掌司法行政,监督各级审判厅,调度检察事务。设三科:总务、民刑、典狱;科长各一人,正五品;一等科员各一人,正六品;二等科员无恒额,正七品。其长官称提法使。见《清吏稿·职官六·提法使司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率府

    官署名。唐朝太子左右卫率、左右宗卫率(左右司御卫率)、左右清道率、左右监门率、左右内率置府,号太子十率府,各置率一员、副率一员或二员,并有长史、录事参军事、仓兵(胄)曹参军及司阶、中候、司戈、执戟或监

  • 典膳郎

    官名。即太子典膳郎。官名。唐置,见“典膳局”。

  • 右三部检法司

    官署名。金朝置,属尚书省。主管兵、刑、工三部法律事宜。设司正二员掌披详法状,秩正八品; 检法二十二员掌检断各司取法文字,秩从八品。兴定二年(1218)曾增设知法、掌法等职,四年罢。官署名。金代于工部设

  • 命尹

    官名。西周置。内史类史官。掌册命礼仪。《伊簋铭》:“王乎(呼)命尹封册命伊。”

  • 正授

    官员任用种类之一。唐制,凡由任命为正式官职者为正授。《通典·职官一》说:“凡正官皆称行、守,其阶高而官卑者称行,阶卑而官高者称守,官阶同者并无行守字。”

  • 通政使司

    官署名。别称银台。明清管理章奏文书之中央机构。命名通政,系以政比水,“欲其常通”之意。掌内外章疏臣民密封申诉之事,凡在外题本、奏本,在京之奏本,并受而进之。明洪武十年(1377)置。设通政使一人,左、

  • 提头关

    官名。为天朝典官,掌头关的稽查与税收事务。参见“提中关”。

  • 弥马获支

    官名,汉时邪马壹国置。详“弥马升”条。

  • 北岳国将

    官名,王莽置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辰星司谋,北岳国将典致时寒,玄炜和平,考星以漏。”

  • 乡土官

    太平天国县以下地方官之统称。如伍长、两司马、卒长等。简称乡官。参见“乡官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