掌座
官名。唐朝两京郊社署郊坛置,二十四员,以主神御之物,皆由礼部自斋郎中奏补,任满十二年授官。
杂任职名。唐于两京郊社署置二十四人,以主神御之物。凡任掌座满十二年,皆授官。
官名。唐朝两京郊社署郊坛置,二十四员,以主神御之物,皆由礼部自斋郎中奏补,任满十二年授官。
杂任职名。唐于两京郊社署置二十四人,以主神御之物。凡任掌座满十二年,皆授官。
官名。北齐置,皇帝侍从武官首领之一。属领左右府,下统左右备身副都督、左右备员五职、左右备身等,掌宿卫侍从。从四品上。
幕府中的僚属,也指地方军政长官衙署中的参谋、书记、顾问之类的佐官。《宋史·颜衎传》:“请自今藩镇幕僚勾得任台官。”宋孙光宪《北梦琐言三》:“李太师光颜……爱女未聘,幕僚谓其必选佳婿。”
官名。清朝乐部和声署属官。乾隆七年(1742)设,十六人。为鼓手及乐工之长。分掌殿廷朝会乐律及舞仪之事。
杂任职名。唐置,职掌同州“司法参军事”参见该条。
1、掌修建宫室等。汉置,西汉将作大匠把工程兵(工徒)分为前后左右中五校,其长官称令,副长官称丞,掌建宫室等。成帝阳朔三年省丞,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·将作少府》。2、中校署的省称。唐代将作监所属有中校署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三年(1370)于各王府置。设参军一人,正五品,录事二人,正七品,纪善一人,正七品。翌年,改参军从五品。九年,改参军府为长史司,参军为长史。
朝廷除授官职的文书。朝廷决定某人任某职后,由吏部发出除书,并送达受任者。在吏部留有底案。
参见“农工商部左丞”。
清朝对地方州县之吏目、县丞、典史等佐杂官之通称。以其有缉捕之责,故名。官名。清朝州县官署中的佐杂官,如典史,因为有缉捕责任,一般称其为捕厅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三·县》。
官署名。北齐置,掌管上林苑事务,以上林部丞为长官,属司农寺钩盾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