押运知州、通判
官名。宋制,上供漕粮常以知州、通判押运。《宋史·食货志上三》载:“政和七年(公元1117年)立东南六路州军知州、通判装发上供粮斛任满赏格,自一万石至四十万石升名次减年有差”。
官名。宋制,上供漕粮常以知州、通判押运。《宋史·食货志上三》载:“政和七年(公元1117年)立东南六路州军知州、通判装发上供粮斛任满赏格,自一万石至四十万石升名次减年有差”。
官名,汉初置,掌领兵作战。《汉书·高惠高后文功臣表》:“平定敬侯齐受,以卒从起留,以家车吏入汉,以骁骑都尉击项籍,得楼烦将,用齐丞相侯。”
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六年(1116)置,为从七品武阶官。(1)武职侍从官名。见“三卫郎”。(2)武阶官名。政和六年(公元1116年)增置,秩从七品。
见“都大提举榷茶司”。
官名。明太祖洪武(1368—1398)时磨勘司置,一人。详见“磨勘司左司丞”。
官名。新莽始建国元年(后9)更名少府置。东汉复故。1、官名。《尚书·尧典》:“共工,方鸠僝功。”《尚书·舜典》:“咨垂,汝共工。”此二官所掌有两说,一说为水官,掌水;一说为工官,为百工之长。2、官名,
即“都转运盐使司”。官署名。元置,掌收盐税。至元十四年,始置市舶司,领煎盐征课之事。二十四年,改立盐运司;二十九年,又改立盐课提举司。后至正二年十一月,又在杭州、嘉兴、温台置盐运司;并各置检校批验所,
官名。《周礼》无此官。汉代有羽林中郎将,魏晋南朝宋齐梁陈及北魏北齐沿置,为宿卫之官。北周仿此职置左右羽林率上士,正三命,属夏官府左右武伯中大夫。《隋书·礼仪志》载其职掌为“掌羽林之士。其队器服皆皓,以
官署名,也是官名。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将作少府》:“属官有石库、东园主章、左右前后中校七令丞,又主章长丞。”注:“掌凡大木也。”
官名,东汉末年置,掌京城洛阳及北部郊区的治安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武帝纪》:“年二十,举孝廉为郎,除洛阳北部尉。”
清朝荐擢官吏之方式。参见“明保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