户科都给事中
官名。明清户科之主官。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 (1391) 设一人,秩正八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 中改为正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 (1661)沿设,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年 (1665) 裁。
官名。明清户科之主官。掌科事。明洪武二十四年 (1391) 设一人,秩正八品。建文(1399—1402) 中改为正七品。清顺治十八年 (1661)沿设,满、汉各一人。康熙四年 (1665) 裁。
清朝侍卫处所属之警卫部队。由上三旗满洲、蒙古每佐领下选二名亲军 (由下五旗挑取者亦分入上三旗),共一千七百七十人组成。以亲军校、署亲军校各七十七人分别管辖,在领侍卫内大臣统领下担任宿卫扈从任务。清代警
官名。十六国北凉置。《晋书·沮渠蒙逊载记》:“(沮渠蒙逊)又以从祖益子为镇京将军、护羌校尉、秦州刺史,镇姑臧。”
官署名。辽置,属北面宫官。契丹十二宫每宫均有一提辖司,称某宫提辖司。各宫提辖司设于各要地,掌战时征调之事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朝上职官。起义之始即设。初期设三十六员,以殿前左一、殿前右二为序编次;至第十一始,去“前”字,依次类推,至殿右三十六检点止。奉命可统数军,行文称钦差大臣,总制以下皆听指挥。有功将士,常加
官名。北齐置。见“池薮部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为春官府典命下大夫属官,后改典命为大司礼,遂隶大司礼,北周武帝保定四年(564),改大司礼为礼部,又为礼部下大夫属官,员一人。下设治礼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
官名。唐置,掌群牧孳课之事,属太仆寺。唐制,凡养马五千匹为上监,置监一人,副监二人,丞二人。所属有主簿、录事、府、史、典事、掌固。
太平天国东王以下各王同宗兄弟之称谓。据太平天国前期定制,东王以下各王同辈兄弟称国宗,后辈称国相,出外任事者亦称国宗。官阶约与燕王、豫王、侯、丞相相等。督军或出任地方官者则加“提督军务”衔,据载有十四人
官名。北宋哲宗绍圣四年(1097)置,以本路系将兵正将兼任,提举城寨兵马之事。
① 辞官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七十而致政”。郑玄注: “致政,还君事。”②归还所掌政权。《周礼·天官·冢宰》郑玄注: “周公居摄而作六典之职,谓之周礼。营邑于土中,七年,致政成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