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民国九年(公元1920年)北洋政府国务院呈准于国务院内设礼制处,由国务院与内务部共同组建,掌理关于民国礼制的编订。设处长、副处长各一人,总纂一人,编纂若干人,由处长聘任。
官名。清末度支部长官。宣统三年(1911)改度支部尚书设。一人,从一品,特简。总理本部事务,并为国务大臣,参加阁议。官名。清末设度支部,其长官为度支大臣、副大臣。掌管收支计算、银行币厂、各种税收、库藏
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员额一人,为监察院的长官。其职权有四:一、综理全院事务;二、提请国民政府主席任免所属官吏;三、任监察会议的主席;四、国民政府发布有关监察院主管事项的命令须由院长副署。
官名。清末大理院、京师高等审判厅、京师地方审判厅所属机构看守所之属官。佐所长管理所内一切事务。大理院看守所设四人,正八品,奏补; 京师高等审判厅看守所设一人,从八品,咨补; 京师地方审判厅看守所设二人
官署名。又称督理街道厅。清朝工部所属机构。顺治元年(1644)置。遣满、汉司官各一人管理。乾隆三十一年(1766)改由四人管理,满、汉御史各一人,本部司员一人,步军统领衙门司员 一人,一年一更代。下设
官名。南朝梁置,属丹杨尹。虞荔曾任此职。见《陈书·虞荔传》。
即“吏部都令史”。
因上书而得官。(1) 为战国时入仕的途径之一。见“游说入仕”。(2) 汉代入仕的途径之一。《汉书·终军传》记“终军……至长安,上书言事,武帝异其文,拜军为谒者给事中。”
官署名。见“宫门局”。
直集贤院简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