忽鲁
官名。金朝置,为统帅数部部民者,又译胡鲁。
官名。金朝置,为统帅数部部民者,又译胡鲁。
官署名。北宋真宗咸平三年(1000)置,掌国马饲养之事。设群牧制置使,以枢密使或副使兼领; 同群牧制置使,以曾历中书、枢密院及使相、宣徽使、节传使者充任; 群牧使,以两省以上官充任; 同群牧使,以待制
官署名。元至元十四年(公元1277年)置,属大都留守司。掌采伐车辆等杂作木材,及造只孙系腰刀把诸物。主官有提举一人,达鲁花赤一人监之;下设同提举、副提举、吏目各一人,司吏六人。
参见“十明将军”。
官名。晋朝置,黄颖曾任此职,见《隋书·经籍志》,当为州属官。州学官名。《隋书·经籍志一》有儒林从事黄颖注《周易》四卷,惟不知为何州。
参见“大理评”。官名,又称廷尉平,掌审判。汉宣帝地节三年初置左、右平,俸比六百石。东汉只有左平而无右平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三国时魏设此官,属廷尉。隋设此官,掌审核刑狱。
天子议政的地方。班固《西都赋》:“左右廷中,朝堂百僚之位,萧曹魏邴,谋谟乎其上。”《后汉书·明帝纪》:“公卿百官……乃站集朝堂,奉觞上寿。”
官名。清末新陆军军官。光绪三十年(1904)定新陆军营制,始置。每军二人 (不常置),每镇一人,正四品,协参领充,奏补。随同总参谋官或正参谋官分任计划诸务。
宋代三司内部机构,为度支八案之一。掌诸州平籴。大中祥符七年(公元1014年),置主吏七人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见“京畿卫戍司令部”。
“行台尚书右丞”的省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