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御史大夫

御史大夫

官名。①秦始皇始置,位仅次于左、右丞相,辅佐丞相处理全国政务,权重而秩尊。西汉沿置,仍为丞相副贰,秩中二千石,与丞相对称“二府”、“两府”,协调处理天下政务,而以监察、执法为主要职掌,为全国最高监察、执法长官,位上卿。主管图籍秘书档案、四方文书,百官奏议经其上呈,皇帝诏命由其承转丞相下达执行,负责考课、监察、弹劾官吏,典掌刑狱,收捕、审讯有罪官吏等,或派员巡察地方,镇压事变,有时亦督兵出征。丞相缺位,常由其递补。因与皇帝关系亲近,有时权势尚在丞相之上,或尊称宰相。属官有两丞,一名御史丞,领御史三十员留御史府,受理百官事务; 一名御史中丞,领侍御史十五员入侍宫中兰台,掌文书档案,收纳公卿奏事,监察百官,外督诸部刺史。武帝以后,章奏诏命之出纳转归尚书、中书,监察、弹劾之职权实移御史中丞,御史大夫职权逐渐旁落。咸帝绥和元年(前8)改名大司空,列位三公,号称宰相,备位而已。哀帝建平二年(前5)复旧,元寿二年(前1)复改大司空。东汉称司空,参议朝政,职掌土木工程,不复领御史、掌监察。东汉末曹操罢三公,曾复置。三国吴置左、右御史大夫。魏晋南北朝不置,唯十六国汉、西秦、大夏等国置,位次丞相,名同汉制,实权仍归尚书。隋、唐五代为御史台长官,专掌监察弹劾百官,地位虽隆,职同前朝御史中丞,非如秦、汉副宰相之职。隋从四品,唐初从三品,武宗会昌二年(842)升正三品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名大司宪,咸亨元年(670)复旧; 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改置左、右肃政大夫,中宗神龙元年(705)改名左、右御史大夫,玄宗先天(712—713)中复并为一员。中唐至五代,多为外官所带宪衔,正职常缺。北宋前期正员存而不除,多作从二品加官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罢检校加官,正员仍存,未尝除授。辽朝置为南面朝官,任用契丹贵族。西夏任用党项贵族,职位崇高,在皇帝左右谏诤参谋,后期常出任金国使臣。金朝亦置,皆为御史台长官。掌纠察朝仪、弹劾百官、审核官府公事、复查刑狱案件。金初正三品,世宗大定十二年(1172)升从二品。元朝置一至二员,世祖至元五年(1268)定为从二品,二十一年升从一品。江南、陕西诸道行御史台亦置,品秩同内台。元末朱元璋吴元年(1367),置左、右御史大夫为御史台长官,职任清要,从一品; 明洪武十三年(1380)随台罢。后设都察院,以左、右都御史为长官。惠帝建文二年(1400)改都察院为御史府,复置御史大夫为长官,成祖复改御史府为都察院,御史大夫为左、右都御史。参见“御史台”。②西汉初诸侯王国自置,位次丞相,掌督察官吏。景帝中元三年(前147)省。东汉末至南北朝诸霸府所建王国或置,称帝后悉改司空。


官名,秦汉皆置,位上卿,银印青绶,掌副丞相。有两丞,俸千石。一曰中丞,在殿中兰台,掌图籍秘书,外督部刺史,内领侍御史十五人,受公卿奏事,举劾按章。成帝绥和元年更名大司空,金印紫绶,禄比丞相,置长史如中丞,官职如故。哀帝建平二年复为御史大夫、元寿二年复为大司空。御史中丞更名御史长史。侍御史有绣衣直指,出讨奸猾,治大狱,不常置。东汉无御史大夫,而仅置御史中丞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》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晋以后多不置,唐朝御史台有此官,为台长官,掌纠察。明废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御史台》、《通典·职官六·御史台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司域大夫

    官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62年)改度支郎中为司域大夫,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

  • 宏父

    官名。一说为司空别称。《尚书·周书·酒诰》: “若保宏父,定辟。”孔安国传: “宏,大也。宏父,司空。”孔颖达疏: “诸侯之三卿,以上有司马、司徒,故知宏父为司空。”官名。即司空。《尚书·酒诰》:“若

  • 匦使院

    官署名。唐武则天为了告密的需要,于垂拱二年(公元686年)接受鱼保宗的请求,置匦四只,共为一室,列于庙堂,分四门以受四方所上之书。“匦”以铜铸成,是投放上书的匣子,四匦分别涂以象征方位的颜色。东面的涂

  • 击胡左君

    官名,汉朝时西域焉耆国设此官,为低级武官,掌领兵作战。见《汉书·西域传·焉耆国》,参看“击车师君”条。

  • 铸钱监副监

    官名。唐朝少府监铸钱监次官,置一至二员,以所在州府上佐判之。

  • 牧师菀丞

    官名。西汉属太仆。为牧师菀令副贰,掌养马。东汉省。官名,西汉置,属太仆,为牧师菀令之副,佐令掌养牧马匹。东汉省。参看“牧师菀令”条。

  • 绥西将军

    官名。南朝梁置,为四绥将军之一,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二十班,拟四平将军; 大通三年(529) 定制后,仍拟四平将军。

  • 铸钱监丞

    官名。唐朝少府监铸钱监官,置一员,以所在州府判司判之。

  • 大理寺左寺正

    官名。明清大理寺之职官。明朝于大理寺设左、右寺正各一人,分掌左、右二寺事务,秩正六品。清初沿置,各设满洲、汉军、汉各一人。乾隆十七年(1752)改为左、右寺丞。

  • 藏名负俗科

    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属不遇类科目。景云二年(公元711年)诏举,李俊之及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