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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筑科

官署名。① 清末陆军部军需司所属三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本部直辖各镇、各学堂及军营工程建筑,管理陆军所属官有财产,并筹备制造军用器具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②清末学部会计司所属二科之一。光绪三十二年设。掌学部直辖各学校、图书馆、博物馆之建造、营缮,并考核全国学堂、图书馆等经营建造是否合度。置员外郎一人、主事一人。③ 清末海军部军政司所属三科之一。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。宣统二年 (1910) ,随司改属海军部。掌海军建筑工程的设计、监修、验收,建筑材料的试制、购买,以及建筑人员的考核、奖惩、抚恤等事宜。置科长、科员、录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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