①官署机构统称。《周礼·天官·大宰》:“以八法治官府。”郑玄注: “百官所居日府。”②长官代称。
参见“右民郎”。
官名。十六国后凉置。吕光龙飞(396—398)中,赵策曾任之,统兵。参见“护军”。
即“吏部郎”。
保的办事机构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依照民国二十八年(公元1939年)九月十九日公布的《县各级组织纲要》的规定,乡(镇)之内编制为保甲,每保以十甲为原则,不得少于六甲多于十五甲。保设保办公处,置保长、副保长
官名。金置,属祗应司,见该条。
官名统称。唐朝后期始置,多以宦官充任。五代改用武臣。宋初尚有实任者,后多不领本职,仅为迁转之阶。分东、西二班,各二十使。东班有皇城使、翰林使、尚食使、御厨使、军器库使、仪鸾使、弓箭库使、衣库使、东绫锦
官名。相传黄帝所置,主监察。《史记·五帝本纪》: “(黄帝)置左、右大监,监于万国。”
学官名。北齐置,见“郡学博士”。
官名。隋朝雍州牧属官,视从八品,文帝开皇十二年 (592) 改为户曹参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