应奉司
官署名。北宋徽宗崇宁四年(1105)置应奉局,总领花石纲。方腊起义后罢。宣和三年(1121)恢复诸应奉局,置应奉司总领,搜罗四方珍异之物,供应宫廷。
官署名。北宋徽宗崇宁四年(1105)置应奉局,总领花石纲。方腊起义后罢。宣和三年(1121)恢复诸应奉局,置应奉司总领,搜罗四方珍异之物,供应宫廷。
宋朝国子监学生总称。宋初多为七品以上官员子弟,又称监生。仁宗庆历四年(1044)建太学,扩大招生范围后,监生包括太学生、武学生,国子生则专指其父兄叔伯在朝为官、经补试合格入学之人。武学亦曾设国子生额,
①官署名。唐朝司农寺置,监一员、副监一员、丞二员,掌植竹、苇,供尚食局竹笋及宫中百司帘篚等。另有录事、监事、苇园匠等。②官名。唐朝司农寺司竹监长官,置一员,从六品下。官名。唐置,属司农寺,掌植竹、苇,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外交部原设亚洲司,民国二十七年(公元1938年)分为亚东、亚西两司。亚西司掌理关于苏联、土耳其、伊朗、阿富汗、伊拉克及其他西亚各国的外交事务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司事。
①官吏更宿制度。始见于唐。太宗即位,命京官五品以上更宿中书、门下二省,时时召以草制。高宗永徽(650—655)中,命弘文馆学士一人,日待制于武德殿西门。武则天文明元年(684)诏京官五品以上清官,日一
泛指掌占卜的官。《汉书·王莽传》:“署宗官、祝官、卜官、史官……宗、祝、卜、史官皆置啬夫,佐安汉公。”
官署名。北洋政府于民国十年(公元192 1年)十月十八日公布《特种司法事务委员会章程》,设立特种司法事务委员会,是专门处理外国人案件的机构,属司法部。设委员长一人,委员八人,均由司法总长聘任。内部分设
官名。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八年(983),诸王府置,掌赞导之事,选常参官年五十以上有文行者充任。后资善堂亦置,以儒臣充任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后,定为从七品。官名。宋置,为皇子教授官。宋高宗
清代县衙公人分班之一。司刑狱。
官名。唐朝御史台置,初以侍御史掌纠察违失,分左、右巡,以左巡监察京城之内,后以殿中侍御史掌知; 寻以务剧,又选用京畿县尉。
清朝地方士绅对州县官之尊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