庐工下士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木中大夫庐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木中大夫庐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
官名。即“山东清吏司郎中”。
汉置,为郡县小吏,掌文书传达,也简称门干。详“门干”条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·州郡》:“閤下及诸曹各有书佐,干主文书。”
官名。清朝蒙、回各部扎萨克属官。统管一旗之事。遇有缺出由札萨克择本旗台吉、塔布囊之贤能者以原品补放,或以参领选补。官名。清至民国时期蒙古各旗置,员额一人,直属于札萨克,总领旗众。由台吉、王公中选补,如
选举制度。宋朝贡举科目名。神宗熙宁四年(1071)后,改明法科置,只许以前明经和诸科举人不能改试进士科者应试,考律令、《刑统》大义、断案。徽宗时罢。南宋高宗建炎二年(1128)复设,绍兴十六年(114
海关海事部灯塔科洋员。见“海事部”。
官名。明置,见“锦衣卫中所指挥使”。
官署名。明初于各省置,掌一方军政。洪武八年(1375)俱改为都指挥使司或行都指挥使司。
官名,西汉置,属长水校尉,俸千石,掌领兵宿卫。参看《长水校尉》条。
官名,辽朝置。宣徽,是北南二大王院都有的机关,视汉官工部,其长官称“使”。北院宣徽掌北院御前祗应(供奉)之事。知北院宣徽事为“使”的佐官,佐北院宣徽使掌御前祗应(供奉)之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》。
① 外朝所拟诏书,与“内制”相对而言。唐玄宗开元二十六年(738) 置翰林学士后,翰林学士所撰,直接发自禁中者为内制。中书舍人或他官知制诰者所撰,为外制。外制所拟,为一般诏书,需经门下省,由符宝郎加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