左光禄
“左光禄大夫”的省称。
“左光禄大夫”的省称。
科举常科科目之一。汉代以明法为察举的科目之一,唐以明法为科举的常科,属于法律科目。试律七条,令三条,全通为甲第,通八为乙第。五代时明法科或停或复, 宋于雍熙二年(公元985年)置明法科,兼习三小经。景
官名。宋初置,属东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及医官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(998),定为同七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,改从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 (1112)重定武臣及医官阶官名,改医
官署名。东宫置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太子门下坊置,掌侍从赞相,驳正启奏,总领司经、典膳、药藏、内直、典设、宫门六局,职比门下省。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门下坊,睿宗景云二年(711) 再改为左
① “治书侍御史”的简称。②汉朝诸侯王国属官,由尚书改名。掌出纳文书。秩比六百石。两晋南朝置为王、公、侯等国属官,大国员四人。官名,汉置。1、王国置此官,即尚书改名,俸比六百石,掌文书期会等曹事。
谏议大夫别称。
督管倡优的小官吏,以伶魁担任,唐始置。《演繁露》:“开元二年,宣公选乐工数百人,自教法曲于梨园,谓之皇帝梨园弟子,至今谓优女为弟子,命伶魁为乐营将者,此其始也。”
官名。清末巡警部之职官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设。正四品,左、右各一员。分判各司事务,稽核司员以下功过,与左、右丞协同核审全国警章。三十二年,改民政部参议。
官名。唐宣宗大中五年(851)大都督府置一员,与史、师掌分行检察州、县之市。
清代考功清吏司的内部机构。分山东甲、江南甲、北直甲、广东甲。掌办各省命官各项议叙、议处,汇奏分管各处官员功过册,轮办科道注销以及告病、起复、开复、捐复、副缺、查案、行文、给照等事项。
政区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域内分为一道、二盟及土默特部。清末山西省有归绥道,辖十二厅。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一月改厅为县,十一月以十二县与内蒙古的伊克昭盟(一部七旗)、乌兰察布盟(四部六旗)及土默特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