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工部侍郎

工部侍郎

官名。隋初为工部头司长官。尚书省工部置,员二人,正六品上,文帝开皇三年 (583)升从五品,相当于后来的郎中。炀帝大业三年 (607)始于工部尚书下置一人,协掌部事,成为工部次官。唐朝沿置。高祖武德七年 (624) 罢,太宗贞观二年(628)复置,员一人,正四品下。唐中叶后,尚书渐成虚衔,由侍郎掌部务。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司平少常伯,咸亨元年 (670) 复旧。武则天光宅元年 (684) 改冬官侍郎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复旧。五代沿置。宋承唐制,因城池土木工役程式皆隶三司修造案,侍郎无所掌,为四品寄禄官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后协助尚书掌部务,从三品。南宋初,侍郎、尚书仅置其一。孝宗隆兴 (1163—1164) 时始各置一人。辽南面官置。金沿置,员一人,正四品。元初兵、刑、工合为右三部,世祖至元二十八年 (1291) 始分置,于尚书下置侍郎,协掌部务。明初沿置,员一人,正四品。洪武六年 (1373) 增一人。十三年罢中书省,升部秩,改侍郎一人,正三品。后再增一人,分左、右侍郎。永乐迁都北京前,置行在工部,置尚书、侍郎。迁都后,去行在字,以原工部加南京字,定置左、右各一人,正三品。南京工部,仅于尚书下置右侍郎一人,品秩与北京同。清朝顺治元年 (1644) 改原工部左、右参政为左、右侍郎,均满、汉各一人。右侍郎并兼理钱法。初满官正二品,汉官正三品。十六年,改均正三品。康熙六年 (1667) 复满官正二品,九年仍改正三品。雍正八年 (1730) 均定为正二品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罢工部,遂革。


官名。自唐宋以后,历代多设此官,为工部的次长官,职位仅低于尚书。协助尚书掌管百工山泽水土之政令,考其功以诏赏罚,总所属各司之事。唐宋均设一人,明代始分设左右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工部》、《宋史·职官三·工部》、《明史·职官一·工部》、《清史稿·职官一·工部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修闾中士、下士

    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有修闾氏下士二人,掌国中闾门道路的禁戒。北周依《周礼》之制置修闾中士,正二命;修闾下士,正一命。属秋官府布宪中大夫。

  • 军议校尉

    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初益州牧刘璋置。掌参议军事。官名,东汉建安初益州牧刘璋置,掌参议军事。《三国志·蜀书·法正传》:“正与同郡孟达俱入蜀依刘璋,久之为新都令,后召署军议校尉。”

  • 喇嘛

    僧号。藏语音译。意为“上师”,乃喇嘛教对僧侣之尊称。十五世纪宗喀巴所创立的黄教传布到西藏、蒙古,至清朝则有驻京喇嘛、藏喇嘛、番喇嘛、游牧喇嘛之名。

  • 翰林医正

    官名。北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重定医官阶官,改翰林医官副使置。医官名,也是医官官阶名,供内侍,承诏治病。见《宋史·职官九·医官》。

  • 西曹参军

    官名。见“公府西曹”。

  • 补班

    清朝授官班秩之一。指各种出缺官员候补改授之班次。凡补班分为多途: 裁缺候补者,回避开缺候补者,丁忧服满候补者,终养事毕候补者,病痊候补者,降革开复候补者,援例捐输开复候补者,等等,皆由部铨选,依例补用

  • 火药库

    官署名。清朝盛京工部右司所属办事机构。顺治十六年(1659)置。掌制造盛京及黑龙江等处所用火药、铅子、火绳等物。光绪三十一年(1905)裁。

  • 江苏司员外郎

    即“江苏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
  • 浙江清吏司

    官署名。简称浙江司。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。掌理浙江省钱粮收支数目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浙江部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分置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等四科治事。兼理在京羽林右等七卫及神机营之

  • 典农署令丞

    官名。北齐司农寺之下置典农署,有令及丞为正副主官,掌督屯田耕种之事。所属有山阳、平头、督亢等三部丞。隋沿北齐之制,置典农署,置令二人,炀帝时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