巡政
清朝巡检之别称。
清朝巡检之别称。
清制,督抚有权撤销所辖官员的职务,称为撤任。
官署名。北宋太祖开宝三年(970 )置于京师,掌商人以钱换券事务。商人在京师纳钱于左藏库后领券,凭券在外地各州领钱,以便其经商。
官署名。简称尚右。北宋神宗元丰五年(1082) 改革官制,由审官西院改名,掌铨注武臣升朝官自皇城使、职事官自金吾街仗司以下、非枢密院宣授者。设右选郎中一员。与尚书左选总隶于吏部尚书。下分六案,设主事、
官名。金朝在各群牧所置使一员,从四品,副使一员,从六品。掌检校群牧畜养蕃息之事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》。
官署名。简称山东司。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。掌理山东省钱粮收支数目。明洪武二十九年(1396)改山东部置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。分置民科、度支科、金科、仓科等四科治事。兼掌在京锦衣等三卫及辽东都司之
官名。太平天国地方行政官。天历乙卯五年至辛酉十一年 (1855—1861) 间设,为守土官,由天朝直接派任。初掌一省民务,后改任郡邑政事。全省民务另置官管理。
宋朝对二品以上官及带中书、枢密院、宣徽使等官职任知府者之称呼。参见“知府”。
官名,西汉置,属乐府,掌管钟工人员。见周明泰《再续封泥考略》。官名。汉代乐府令的属官,见《再续封泥考略》卷一。乐府中有许多分管乐器的属官,钟官分管钟。
官署名。清末海军部军制司所属五科之一。原属筹办海军事务处,宣统二年 (1910)随司改属海军部。掌承办海军各类人员请奖、加级、开复、议给赏恤,以及核办海军人员请给封典、恩荫、改荫、退荫、还荫等项事宜。
官名。将军名号。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(525)刊正将军名号时置,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九班。陈沿置,拟八品,比秩六百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