巡抚副大使
见“巡抚大使”。
见“巡抚大使”。
官署名。明朝内府置。设掌印太监一员,佥书近侍、看时近侍无定员。掌观察气象,测候灾祥,并会同钦天监经管每年造历之事。官署名,为汉朝气象机关,属太史,掌候日月星气。其长官为丞,有待诏四十二人,十四人候星,
官署名。党项首领西平王李德明于景德四年(1007)置,以迎北宋使者。掌修五百里内道路、桥梁,宋使至则以重臣郊迎。
官名。回纥官,置三人。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低级军吏。《商君书·境内》:“吏自操及校以上大将尽赏。”
官署名。宋太宗时置,为宦官机构。真宗景德三年(1006),改为入内内侍省。参见“入内内侍省”。
即“稽察内务府御史处”。
官名。即乘黄令。
见“札鲁忽赤”。
官名。宋置,见“转运使”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置,详见“勋侍下士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