巡对
唐德宗贞元七年(791)令常参官每日二人引见,问以政事,谓之巡对。
唐德宗贞元七年(791)令常参官每日二人引见,问以政事,谓之巡对。
见“三京留司御史台”。
宋朝匠人。属殿中省尚衣局,员三十人。徽宗崇宁二年 (1103) 置,钦宗靖康元年 (1126) 罢。吏员名。宋置,属殿中省尚衣局,掌保管衣物,员额三十人。
官名。西晋置。统殿中兵护卫皇帝,位在殿中将军之下。因其为皇帝亲信,控制殿中禁卫军,又能进行宫庭内外的联系,故在西晋时的历次宫庭政变中起到相当重要的作用。南朝宋沿置,但权力和重要性都大为减小。
代行京兆尹职事。京兆尹掌治京师。参看“京兆尹”条。
官署名。清朝刑部所属办事机构。掌追缴、收贮现审案内脏罚、脏变、脏赎银两及没收各物,会其数以送户部,并保管本部现银及堂印。设司库一人、库使二人,均为满员,经承一人。光绪三十二年(1906),刑部改为法部
官署名。明太祖吴元年 (元至正二十七年,1367) 置内史监,掌宫内之事,为宦官衙门。后改置内使监、御用监。内使监设令一人,正三品,丞二人,从三品,奉御,正六品,典簿,正七品。洪武二年 (1369)
武官名。金置,见“武卫军都指挥使司”。
官名。十六国后赵石虎置。《魏书·临渭氏符健传》: “健便弓马,善于事人,石虎深爱之,历位翼军校尉、镇军将军。”
①诸侯定期朝见天子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诸侯之于天子也,比年一小聘,三年一大聘,五年一朝。”②春秋时期诸侯小国定期朝见称霸的大国。《左传·襄公八年》:“公如晋朝,且听朝聘之数。”
官名。唐高祖武德三年 (620) 改司门郎而置,为尚书省刑部司门司长官,置一员,正五品上,掌门关出入之籍及道路遗失之物; 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为司关大夫,咸亨元年 (670) 复为司门郎中。北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