州军府贼曹参军
官名。南朝宋置,主盗贼事。《宋书·南夷林邑传》记檀和之为龙骥将军、交州刺史,有前部贼曹参军;同书《傅弘之传》记弘之为太尉府行参军,署后部贼曹。是南朝宋时大小军府均置贼曹,且有前后部的分别。
官名。南朝宋置,主盗贼事。《宋书·南夷林邑传》记檀和之为龙骥将军、交州刺史,有前部贼曹参军;同书《傅弘之传》记弘之为太尉府行参军,署后部贼曹。是南朝宋时大小军府均置贼曹,且有前后部的分别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仿 《周礼》车仆置,北周沿置。春官府司车辂下大夫属官,下设司车下士以佐其职。正二命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参见“车仆”。
参见“十威将军”。
官名。西周为侍从属吏,同“御事”。《竞簋铭》:“伯屖父蔑御史竞历,赏金。”春秋战国置为史官,本职掌记录国事、君王言行,接受、保管文书等; 因侍从君主左右,为亲近之职,常执行临时性差遣,秦、韩等国常奉遣
见“资(1)”。
官名合称、北宋前期指御史台左巡使。右巡使、监祭使、廊下使、监香使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皆罢。
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四班,拟伏波将军等号,大通三年(529)定制后,拟光烈将军等号,班阶略高。
官署名。清沿明制,刑部与户部都按省区分司,刑部定为直隶、奉天、江苏、安徽、江西、福建、浙江、湖广、河南、山东、山西、陕西、四川、广东、广西、云南、贵州十七清吏司(户部无直隶、奉天、安徽三司),另有一个
颛顼部落的首领称号,亦号高阳氏。颛顼部落为夷人中的一个分支,春秋时代的卫国传说是“颛顼之虚”,即今河南濮阳县西南地区。其后裔有祝融,春秋时代的郑国传说是“祝融之虚”,地处嵩山东麓的外方地区,其后裔发展
官名。一说即山虞。掌山林。《左传·昭公四年》: “山人取之,县人传之,舆人纳之,隶人藏之。”孔颖达疏:“山虞,掌山林之政令,知山人虞官也。”官名。春秋时鲁国设置,《左传·昭公四年》:“山人取之。“注:
官职等级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 (508)改原九品制,在十八班及流外七班之下,设三品蕴位,以授流外官。其中包括著作正令史,集书正令史至晋安练葛屯主等官。授予寒士与寒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