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屯驻大军

屯驻大军

南宋军名。南宋初经过整编形成的以韩世忠、刘光世、张俊、吴玠和岳飞为统帅的五支行营护军,分别以行营前、左、中、右、后护军作番号。至绍兴十一年(公元1141年)解除岳飞、韩世忠等兵权,先后撤销各行营护军的番号,改名为某州府驻扎御前诸军。大军之下的各军也以某州府驻扎御前左军、御前后军等作番号。至南宋中期,陆续在兴州、兴元府、金州、江陵府、鄂州、江州、池州、建康府、镇江府设御前诸军,连同殿前司、侍卫马军司、侍卫步军司所统辖的三军,称为十三支屯驻大军,各有一万至几万兵力。各军以都统制和副都统为正副主官。军中文书须都统制、副都统共同签署才为有效,使其互相制约。便于皇帝控制。南宋中期以后,基本上由文臣充任的制置使、宣抚使等逐渐剥夺了都统制的指挥权,南宋灭亡前夕,都统制已名存实亡。屯驻大军其下有军、将两级编制,军相当于北宋的厢,统兵官有统制、同统制、副统制、统领、同统领、副统领等,将略等于北宋的军,统兵官有将, 其称号如“御前右军第一将”、“御前前军第一将”之类。将又有正将、副将和准备将的区别,其下还设有训练官、部将、队将、押队、拥队、旗头、教头等。屯驻大军的军士一般分为效用和军兵两级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左牝令

    官名。北齐置。详见“左牝署”。

  • 侍伯中旅下大夫

    官名。北周置。《隋书·韩擒传》:“周武帝时,(韩僧寿)为侍伯中旅下大夫。”正四命。官名。北周置,正四命,为掌禁兵之官,府属不详。任此职者见《隋书·韩擒虎传》:弟僧寿,周武帝时为“侍伯中旅下大夫”。

  • 冠武将军

    官名。南朝梁置。武帝天监七年(508)定为武职二十四班中的第十班,与折冲将军同班; 普通六年(525)改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一班。陈沿置,拟七品,比秩六百石。

  • 地方法院分院

    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规定,凡地方法院管辖区域辽阔者,得设地方法院分院。其职掌与地方法院同,而组织较简单。分院亦置院长,以推事资深者一人兼任,但只设一名推事时便不设院长。

  • 下书佐

    官名,汉置,为郡太守属官,掌起草和缮写文书。《汉书·朱博传》:“下书佐入,博口占檄文曰:府告姑幕令丞:言贼发不得,有书。”《后汉书·百官志五》:“下及诸曹各有书佐。”

  • 提举弓箭手司

    官署名。北宋神宗时,置于沿边各路,掌本路弓箭手名籍,行组织、训练、赏罚之事,设提举弓箭手为长官。哲宗元符三年(1100)罢,徽宗政和五年(1115)复置。

  • 东京兵马都部署司

    官署名。又称“东京都部署司”。辽朝置,统领楮特奥隗、窃爪、稍瓦、曷术四部及显、乾、贵德、沈等州兵马。官署名。辽代设此官署。辽以辽阳为东京,东京兵马都部署司与东京都统军使司,为镇守留都的官署。见《辽史·

  • 推直官

    官名。宋朝初年御史台置,员二人,专治狱事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废。官名。宋初置,属御史台,专管审讯刑狱案件。元丰改制以后罢废。

  • 诏命

    见“诏”①。

  • 管军

    宋朝中央禁军高级将领统称。包括殿前都指挥使、副都指挥使,马军都指挥使、副都指挥使,殿前、马军、步军都虞候,捧日、天武四厢都指挥使,龙、神卫四厢都指挥使。初不入品序,徽宗政和四年(1114)始定其品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