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合称。宋朝军巡判官,司理、司户、司法参军,县主簿,县尉,简称判、司、簿、尉。为选人第四等、第七阶。徽宗崇宁二年(1103)重定选人官名,换迪功郎。宋初选人第七阶本官阶的通称。崇宁二年(公元1103
官名。北魏末置。掌管迁至内地的原北部边镇镇民及该地区少数民族事务。《北齐书·赵郡王琛传》:“高祖将谋内讨,以晋阳根本,召琛留掌后事,以为并、肆、汾大行台仆射,领六州九酋长大都督,其相府政事琛悉决之。”
见“正印官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北面官,掌倒塌岭西路牲畜饲养蕃息之事。
宋朝殿前都指挥使司简称。
官名。金置,属掖庭局,掌皇后医药之事,以尚药局、太医院官兼。
官名。又名两翼稽察大臣。清朝负责稽察驻防八旗官兵之大臣,额定二人,每翼一人,于护军统领、副都统内特简。每三年前往各驻防处巡视一次,阅看官兵骑射,分别奖惩兵丁,且甄别官员优劣具奏。
官署名。即“太常礼院”。
泛指泉府官员,参看“泉府”、“泉布”条。
官名。北洋政府设置,为总检察厅的长官,见“总检察厅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