尚厩使
官名。辽置,属北面诸厩官,掌御用马厩。其副职为尚厩副使。
官名。辽置,属北面诸厩官,掌御用马厩。其副职为尚厩副使。
文书名。清朝刑部题本内之附加说明文。凡遇有死刑重案或应加重罪名之案件,而其中又有情可原或例可减等治罪者,即缮签说明,随本上报,请皇帝裁决。
官名。西晋末司马睿镇东大将军丞相府始置为僚属,掌顾问谏议,员二人。东晋、南朝王府丞相府、公府、位从公府、州军府皆有置者,但无定员,亦不常置,职掌不定。其位甚尊,在列曹参军上,州所置者常带大郡太守,且有
专差御史名。明代本遣卿贰或部曹掌儹运事务,至万历时始差御史。掌督理南粮北调、监兑粮米、催儹运船,并兼理山东济宁以南河道。
官署名。南宋孝宗乾道四年 (1168)置,属户部度支,掌总知户部五司财赋收入、支出之数。
清朝选官制度。文职官之推选吏部文选司掌之,武职官之推选兵部武选司掌之。凡推选分仕进之途,文职官视科甲及恩、拔、副岁、优贡生,荫生出身者为正途,余为异途; 武职官以行伍出身为正途,科目次之。别流品以严登
官名。北洋政府于高等审判分庭内配置检察官一人,称为分庭检察官,执行检察事务,不另设分庭。
官名。宋太宗太平兴国四年(979),枢密使曹彬随太宗征太原,始以枢密直学士石熙载签署枢密院事,为枢密院代理长官,后用为次官。后避英宗赵曙名讳,改签书枢密院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 改制罢。哲
官署名。明清宦官衙门之一。掌理御用仪仗、辇辂、舆帐、裀褥之张设。明洪武十七年(1384)置,设令、丞、奉御等官司之。二十八年更定职秩,设正四品太监一人为主官,下设左、右少监各一人,左、右监丞各一人及典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秋官府掌朝F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下设掌察中士、掌察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
壮武、壮勇、壮烈、壮猛、壮锐、壮盛、壮毅、壮志、壮意、壮力等十号将军的合称。南朝梁武帝普通六年(525)置,定为武职三十四班中的十九班。陈沿置,唯改壮盛为壮威将军,拟六品,比秩千石。十位带“壮”字的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