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宣徽北院

宣徽北院

官署名。唐朝后期宣徽院分南、北两院,各设厅事,各置使一人,以宦官充任。五代迄宋,改用士人。宋朝用以安置罢政之勋旧大臣,与南院通掌总领内诸司及三班内侍之名籍,郊祀、朝会、宴享供帐之仪,应内外进奉,悉检视名物;其吏有都勾押官,勾押官各一员,前行三员,后行十二员,分掌四案: 兵案、骑案、仓案、胄案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,其职事分隶省、寺,而使号犹存。哲宗元祐三年(1088)复置,绍圣三年(1096)复罢。南宋不变置。辽太宗会同元年(938)置,掌北院御前祗应之事,设北院宣徽使、知北院宣徽事、北院宣徽副使、同知北院宣徽事,为北面朝官。西夏毅宗置,又称北宣徽院,属次等司,有北宣徽院使,汉官。参见“宣徽院”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尚书左户部

    官署名。即尚书省左户曹。《魏书·祖莹传》: “后侍中崔光举为国子博士,仍领尚书左户部。”

  • 少庶子

    官名。亲近侍御之臣。战国各封国之君、相国、县令皆设。《战国策·秦策王》: “甘罗为文信侯少庶子。”《韩非子·内储说上》:“商太宰使少庶子之市”。官名。秦置,见“庶子”。

  • 街道司

    官署名。北宋仁宗嘉祐二年(1057)置,掌修治京城道路以奉乘舆出入。设管勾街道司公事为长官,或设勾当官二人,以大使臣或三班使臣充任。有兵士五百人,为街道司指挥。隶都水监。金朝置,掌京城洒扫街道、修治沟

  • 参议院法制股审查委员会

    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参议院的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、理事各一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为二十五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十五人。掌审查法制事项。

  • 并州司会

    官名。北周置。武帝平齐后,于建德六年(577)二月在并州置宫及六府官,此为六府主要官员,柳带韦以此兼并州总管府长史,实际主持并州的军政事务。建德六年十二月戊辰,废并州宫及六府,罢。参见“司会中大夫”。

  • 文辞雅丽科

    科举制科之一。唐代设置, 属文类科目。开元七年(公元719年)诏举,邢巨等四人及第。

  • 礼宾使

    官名。五代始置,为诸司使之一。宋初沿置,属西班诸司使,多不领本职,仅为武臣迁转之阶。真宗咸平元年 (998),定为同六品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改为正七品。徽宗政和二年(1112) 重定

  • 司土中大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 (556) 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土司长官,掌各种陶器的制作。下设小司土下大夫、小司土上士以佐其职,领复工中士、陶工中士、涂工中士等官属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改置下大夫为长官

  • 在官勤慎堪理政事科

    科举制科之一。隋代设置,属于吏治类科目。大业五年(公元609年)诏举。参见“制科”。

  • 玉牒所

    官署名。宋太宗至道(995—997)初,命编皇族属籍。真宗咸平三年(1000)修成,后以《皇宋玉牒》为名。南宋专置玉牒所,掌修玉牒之事。设提举一至二人,以宰执兼任,以侍从一人兼修,宗正卿、少卿同修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