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宝钞提举司

宝钞提举司

官署名。元朝置。掌辖区印行钞币事务,为诸路宝钞都提举司之分设机构。世祖至元二十四年(1287),立陕西宝钞提举司。后又在和林、四川、中兴等地设司,均非常设。明洪武七年 (1374)置,隶中书省,掌宝钞印造及出入,设提举、副提举、吏目各一人。下设钞纸、印钞二局,局置大使、副使、典史各一人。又置宝钞、行用二库,库设大使、副使各二人,典史一人。十三年罢。十九年复置,隶户部。明中叶后因钞法不行,革副提举、典史,所属局、库大使、副使等亦多裁革。


官署名,元朝始置,掌印造纸币。其官有达鲁花赤一员,正四品;都提举一员,正四品;副达鲁花赤一员,正五品,提举一员,正五品;同提举一员,从五品。还有副提举、知事、照磨、提控案牍等官。明朝沿其制。见《元史·百官志一》、《明史·职官志一》、《明史·食货志五》,参看“达鲁花赤”等条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果毅郎将

    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 左右领左右府改左右备身府,各置三人,以为折冲郎将副贰,从四品。官名。隋大业中置,为折冲郎将的副职,秩从四品,员额三人,掌领骁果。

  • 借紫

    官员服制。唐朝官员,章服皆依散官品秩而定,三品以上服紫,佩金鱼袋。玄宗开元三年 (715)驸马都尉从五品,准借紫金鱼袋,其后散官未及三品者听著紫佩金鱼,谓之借紫。宋朝沿此制。

  • 教坊司

    官署名。唐高祖武德(618—626)后始置于禁中,隶太常寺,又名内教坊。武则天如意元年(692)更名云韶府,以中官为使。玄宗开元二年(714) 复置于蓬莱宫侧。有音声博士,第一、二曹博士。京都又置左、

  • 复试

    科举考试方式之一。宋乾德三年(公元965年) 诏“食禄之家, 有登第者,礼部具姓名以闻,令复试之。”此后别命儒臣于中复试,合格者乃赐予及第。开宝六年(公元973年)学士李昉知贡举,落第人诉李昉举士不公

  • 急选

    明清吏部之铨选制度。又称单月选。明朝之制,凡内外官出缺,由吏部选补,其改授、改降、丁忧、候补者归单月选。所谓急选,有在选班中快于他人被选补之意。清朝因之,以属于补班之官员入单月选。后又以除班之满洲期满

  • 主管三省枢密院架阁文字

    官名。南宋宁宗嘉定八年(1215)置,以选人或京朝官充任,掌三省、枢密院文书收储之事。

  • 方略吏

    官名。汉朝县府属吏。晋朝沿置,员四人。官名,为州县佐吏,掌参与谋划,任位特殊。《后汉书·何进传》:“使洛阳方略武吏司察宦者。”晋沿置,员四人。

  • 牌头

    清朝山西、陕西等处边外蒙古地方编户头目。乾隆八年(1743)设,每堡四名,於种地民人内择其诚实者充任。专司查报拖欠地租、偷窃为匪及来历不明者之事。(1)元代蒙古军与探马赤军征调之法是:家有男子,年十五

  • 永屯军

    金代镇防军之一。屯守西北。

  • 乡约

    明清州县地方乡里之职役。其时各大村镇,每村地分数甲,数十百家。每甲之中又分某乡、某排。一排之中有排甲稽察,一乡之中设乡约约束。专司传达政令,调解纠纷。明清时乡中小官,由知县任命,掌传达政令,调解纠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