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

① 担任公职之人的总称。《礼记·王制》: “论定,然后官之。”孔颖达疏: “其诸侯以下,三公至士,总而言之,皆谓之官。”② 官署简称。《礼记·曲礼下》: “在官言官,在府言府。”郑玄注: “官谓校图文书之处。”③ 任命职务。《尚书·虞书·皋陶谟》:“知人则哲,能官人。”④ 魏晋南朝天子别称。《称谓录·天子古称官》:“魏晋六朝称官。”⑤ 宋朝置官法之一。宋朝置官,有官,有职,有差遣。官以寓禄秩、叙位著。(1) 文臣: 北宋前期,自三师、三公、太子三师、太子三少、尚书省仆射、六部尚书、侍郎、郎中、员外郎、两省给事中以下、秘书省官、殿中省官,至九寺五监之官,皆为寄禄官。幕职州县官为选人阶官。元丰改制,以开府仪同三司至承务郎为新官。徽宗崇宁二年(1103),以承直郎以下七阶为选人新官。(2) 武臣: 北宋前期,节度、观察、防御、团练使、刺史,诸司使副至三班借职,横行使副为阶官。政和二年(1112),以太尉、大夫、郎诸阶为新官,取代旧官横行、诸司使副诸阶,节度使至刺使仍旧。


1、官府、官舍。《礼记·玉藻》:“凡君召……在官不俟屦,在外不俟车。”注:“官,谓朝廷治事处也。”

2、官职、授予官职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论进士之贤者,以告于王,而定其论;论定,然后官之。”

3、官吏、官员。《礼记·王制》:“任官,然后爵之;位定,然后禄之。”《尚书·武成》:“建官惟贤,位事惟能。”

猜你喜欢

  • 车府署

    官署名。北魏置,隶太仆。南朝梁、陈亦置,隶尚书省驾部。北齐、隋迄唐宋,皆属太仆寺,置令、丞,掌诸杂车及驯驭之法。唐朝下置府一员、史二员、典事四员、掌固六员、驭士一百七十五员。宋朝仅存其名而无职司。官署

  • 发运都监

    官名。宋真宗天禧二年(1018)始置,以诸司副使充任,为发运司属官。

  • 铸铅码

    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为天朝典官,掌铸造铅弹。员额四人,官阶为职同指挥。

  • 太子右赞善大夫

    官名。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置,以替太子中舍人之职,员一人。咸亨元年(670)中舍人复旧,遂别自为官。员五人,掌侍从翊养,职比谏议大夫。正五品上。仪凤四年 (679)增为十人,以诸王之子任之。睿宗景

  • 大学院院长

    官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为大学院的长官,见“大学院”。

  • 别驾主簿

    郡门下吏名。汉代置,《汉书·黄霸传》记霸“为颖川太守,秩比二千石,居官赐车盖特高一丈,别驾主簿车缇油屏,泥于轼前,以章有德。”别驾主簿的地位高于一般郡主簿,总录众事,出则别乘驿车随行,相当于州职中的别

  • 司计员外郎

    官名。即比部员外郎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改,咸亨元年(670)复;玄宗天宝十一载(752)改,肃宗至德二载(757)复名比部员外郎。

  • 土千总

    官名。清朝上官名号之一。武职。四川、云南、甘肃、贵州、湖北、湖南等省设有。正六品。管所辖之兵士,受地方武官约束。世袭,其承袭事隶兵部。云南亦有非世袭者,初为世袭,雍正二年(1724)改拔补。详“土官”

  • 大都杂造局

    官署名。置于元成宗元贞二年(1296),隶武备寺。置提领二员。

  • 铁路警察署

    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在各铁路局设置警察署,掌理全路警务,其名称按驻在路的名称,定名为铁道部直辖路警管理局派驻某某铁路警察署,直隶于路警管理局,并受驻在路局的指挥监督。署内得设总务、行政、司法、督察各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