宏词科
科举科目。亦称“博学宏词科”。南宗高宗绍兴三年(1133)沿唐制再立,为主要制举科目。金章宗明昌元年(1190)设为宏词科。至清乾隆(1736—1795)中,讳改“宏”为“鸿”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宋置,属于文类科目。绍圣元年 (公元1094年)诏罢制科,改置宏词科,每年许进士及第者诣礼部请试,试诏诰、章表、箴铭、赋讼、赦敕、檄书、露布、诫谕等各种文体。其中章表、露布、檄书用骈俪体,颂、箴、铭、诫谕、序记用古体或骈体,惟诏诰、赦敕不以为题。凡试二日四题,其录取人数不得超过五人。
科举科目。亦称“博学宏词科”。南宗高宗绍兴三年(1133)沿唐制再立,为主要制举科目。金章宗明昌元年(1190)设为宏词科。至清乾隆(1736—1795)中,讳改“宏”为“鸿”。
科举制科之一。宋置,属于文类科目。绍圣元年 (公元1094年)诏罢制科,改置宏词科,每年许进士及第者诣礼部请试,试诏诰、章表、箴铭、赋讼、赦敕、檄书、露布、诫谕等各种文体。其中章表、露布、檄书用骈俪体,颂、箴、铭、诫谕、序记用古体或骈体,惟诏诰、赦敕不以为题。凡试二日四题,其录取人数不得超过五人。
官名。西周置。①周王近侍。掌传达王命。《大克鼎铭》: “王乎 (呼)尹氏册命善夫克。王若曰:‘克,昔余既命汝出入朕命,今余唯緟乃命。’”《小克鼎铭》: “王命善夫克舍命于成周”。掌饮食。同“膳夫”。《
官名。即“武库清吏司员外郎”。
官署名。西夏置,称“赤剋罗”。主持官吏考核升迁,属中等司。太祖明洪武三年(1370)亦置,设司令,司丞。十年革,十四年复设,二十年复罢。凡诸司刑名、钱粮,有冤滥隐匿者,稽其功过以闻。官署名。西夏设置,
官名。汉时匈奴有此官,为异姓大臣中最高官职。骨都,为骨都侯的省略。南朝梁刘孝威《结客少年场行》:“正蒙都护接,何由惮险途。千金募少年,一麾擒骨都。”参看“骨都侯”条。
官名。宋置,多为州郡守臣兼任,掌按练军旅,督捕盗贼,以清境内,凡诸营之名籍,较其壮怯而赏罚。见《宋史·职官七·经制边防财用司》。
官制用语。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七年(493)职员令规定在每品内分三个等级,称上、中、下三阶。太和二十三年复次职令,改为自第一品至从三品内不分阶,自第四品至从九品每品内分上、下两阶,不过属于某品下阶的官职,
西夏官位。西夏语音“网藐”,中书位之一。
爵位等级。东汉献帝建安二十年 (215)曹操置,以赏军功。三国魏文帝黄初元年(220)定其位在关内侯下,为虚封,不食租,有崇德侯、宗圣侯等名号。南朝沿置。1、爵名,东汉建安二十年曹操制定的军功爵名的第
官名。民国初期设此官,为财政部长官,总理全国财政事务,后改称财政部长。
官名。参见“额外郎中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