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宋太祖建隆二年 (961)置,掌藏冰,设监官一人,以内侍充任。隶皇城司。
官署名。唐代御史台所属有台院、殿院、察院。宋代有枢密院、宣徽院、翰林学士院等。辽代有北枢密院、南枢密院、北大王院、南大王院等。金代有枢密院、国史院、翰林院、审官院等。元代有枢密院、行枢密院、察院、翰林
官名。战国秦置。射弩兵之官长,《睡虎地秦墓竹简 ·秦律杂抄》: “除士吏、发弩啬夫不如律,及发弩射不中,尉赀二甲。发弩啬夫射不中,赀二甲,免,啬夫任之。”官名,秦置,掌统发弩士卒。《睡虎地·秦简·除吏
北洋政府时期第一届国会众议院常任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一人,理事一人或数人;委员,民国二年(公元1913年)设七十三人,七年(公元1918年)减为四十九人。掌审查决算事项。
清朝“寄信”(“廷寄”)的一种形式。详见“廷寄”。
官名。元至元二十九年(公元1292年)置,属光禄寺,秩从五品,掌同大都尚酝局。设提点一人为主官,下设大使、副使、直长各一人。
代行卫尉职事。卫尉,掌宫门屯卫兵。《后汉书·窦融传》:“二十三年,代阴兴行卫尉事。”参看“卫尉”条。
馆名。又称育材馆、储材馆。郑成功设于思明州(今厦门),容纳阵亡将士子女,延师教育,优秀者选入储贤馆。
官名,或官署名。汉有执金吾,为护卫官;唐有金吾卫,为禁卫之一;宋元因之,有将军、上将军;明亲军有金吾卫。详见各条。
明清捐纳事例之一。指由生员或普通身分之人捐纳钱粮取得监生资格者。初推行于明景泰(1450—1457)年间,报捐者仅限于生员,后来普通身分之人可以报捐,称例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