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常寺工程处
清代太常寺内部机构。无专设的职官,由堂官酌情委派寺丞、博士、典簿、赞礼郎、读祝官等管理,掌管坛庙的修整及祭祀工程等。凡大工程由太常寺咨工部办理,小工程由本署自行办理。
清代太常寺内部机构。无专设的职官,由堂官酌情委派寺丞、博士、典簿、赞礼郎、读祝官等管理,掌管坛庙的修整及祭祀工程等。凡大工程由太常寺咨工部办理,小工程由本署自行办理。
北周时总管所统辖的地区。北周承西魏而立国,西魏时承北魏刺史加都督之制,分境内为若干都督区,刺史加都督者,亦往往多至十余州。北周取代西魏以后,改都督为总管,都督区随之亦改称为总管区。北周总管制度及其辖区
官名。又称“大理” 或“大司理”。治狱官。相传大禹时皋陶为理。春秋时晋、齐等国置。《国语·晋语八》: “昔隰叔子违周难于晋国,生子舆为理,以正于朝,朝无奸官。”韦昭注: “理,士官也。”《左传·昭公十
官名。管理道教事务之道官。明洪武十五年(1382)设于各县道会司,县各一人,为道会司之长官。品秩未入流,设官不给禄,颁发度牒。掌领一县之道人。清沿明制,例由礼部拣选通晓经义之道人充补,移咨吏部注册。
官名。宋代始于知府之下设通判,名义上虽为知府的佐官,其地位实与知府相似。辽金元诸府无通判,以同知为府的佐贰官。明清复于府置通判,与同知同为知府的佐官。参见“通判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学部所属之机构。光绪三十二年 (1906) 设。掌大学堂及高等学校,政艺专业,咸综领之。辖专门教务、专门庶务二科。置郎中二人,总理司务,下设员外郎、主事,分司各职。
官名。清光绪二十七年(公元1901年)设会办大臣兼尚书一人,为外务部的副长官。宣统三年(公元1911年)四月责任内阁成立时改为外务大臣,为外务部的长官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后期设置,掌天津海关事务。敛天安梁凤超曾任天海关正佐将,另有副佐将萧某。参见“佐将”。
官名。南朝宋晋安王属下,北朝北齐太子均置,以善书者任。唐玄宗开元二十四年 (736) 定制:凡王子未出阁者置为官属,以现任官充任。明洪武十四年 (1381) 始置于翰林院,正九品,掌以六书供事,不常置
官名。《周礼·地官》之属有牧人下士六人,掌于田野牧养六畜等事务。北周地官府载师中大夫所属有典牧中士,正二命;典牧下士,正一命。掌同《周礼》之牧人。
官署名。即左威卫,唐武则天光宅元年(684) 改,中宗神龙元年 (705) 复名左威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