太后两宫奉令、奉丞
官名。金正大元年(公元1224年)置,奉令,正七品;奉丞,正八品。掌奉宣太后旨意。
官名。金正大元年(公元1224年)置,奉令,正七品;奉丞,正八品。掌奉宣太后旨意。
即世代传袭之职位。清制,凡立军功或阵亡者,国家赏恤爵位勋职,其子孙可以依例传袭。初定封爵之制,公、侯、伯之下未立子、男,而别立五等世职,共为八等。皆为满名。乾隆元年(1736)奏准,以精奇尼哈番为子爵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夏官府司射下大夫司仗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
官名,全名为銮舆卫掌卫事大臣,清置,为銮舆卫长官,正一品,无专员,以满蒙王公大臣兼任。与銮舆使共掌卫事。参看“銮舆卫”、“銮舆使”条。
官名。唐高宗永徽(650—655)中改津尉置,每津一员,正九品上,掌其津济渡舟梁之事。京兆、河南诸津隶都水监,余则隶所在州县。官名。唐有此官,掌全国津渡舟桥。《新唐书·百官三·都水监·诸津》:“令各一
官名。东晋始置,南北朝沿置。北魏或称仪曹、祠曹、神部尚书,职掌略同。掌尚书省祠部曹。东晋、南朝领祠部、仪曹二曹郎。北齐领祠部、主客、虞曹、屯田、起部五曹郎。与尚书右仆射不并置。阙祠部尚书时,以尚书右仆
官名。北魏孝庄帝永安二年 (529)置,员十人。视五品。隶廷尉,掌复审御史检劾之案件。北齐设大理寺后,改“大理司直”。官名。北魏永安中御史中尉高穆奏置廷尉司直十人,位在正监上,专掌复核御史所弹劾之事。
官名。十六国汉石勒为镇东大将军时,以授张宾,领记室,位次司马,主持军政事务。见《晋书·石勒载记上》。
官名。亦称“内奏事太监”,清朝内奏事处中任职之太监。共四人,专司传宣谕旨,行引召对人员,承接题奏事件。
武官名。明置,属千户所,地位在百户之下,每一总旗辖军士五十人,参见“卫所”。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掌管弓、弩的制作。冬官府司木中大夫属官,正二命。下设弓工下士以佐其职。隋文帝开皇元年(581)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