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太平天国之“太医”,属朝上职官。详“朝上典官”。官名。太平天国起义时军中即有专设的医务人员,素精医理的李俊良,在永安封为国医,负责高级官员的保健。定都天京后,国医改为天朝典官,略如清代的太医之职
见“司驭中大夫”。
官名。明朝都察院长官。洪武十四年(1381)罢御史台置都察院,设左、右都御史各一人,俱正二品。掌纠劾百官,辨明冤枉,提督各道监察御史,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。后有以尚书,侍郎等官加都御史或副都御史、佥都御
即“大都南北两兵马司指挥使”。
清朝雍正以后,凡皇帝上谕不由内阁明发,而由军机大臣机密寄发者,称为“密寄”,亦称“寄信”,外间官员谓之“廷寄”。详“廷寄”。
官名。北齐置,属鸿胪寺典客署,京邑置二员,诸州置一员。管理境内波斯商人及掌祆教(琐罗亚斯德教) 祠宇祭祀。为梵语音译,亦译为萨宝、萨保。隋朝雍州萨保,视从七品,诸州有波斯人二百户以上者置,视正九品。唐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官,总领西北路禁军。
官署名。又称协巡队。清光绪三十一年 (1905) 于巡警部设。专司京师巡防、接受诉讼案件,解送人犯,派遣坛差、道差,保护中外大员来往等事。置统带一人,统辖各队,管理营务。三十二年,改隶民政部。
州医学教职。唐制于州医学置助教,佐医学博士教授医学生,秩未入流。
官署名。明太祖洪武二十九年 (1396)于五军都督府分置,专掌文牍。后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