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大理院卿

大理院卿

官名。清朝置大理院,其官有正卿和少卿。正卿掌申辩冤枉,审判定罪,解释法律,监督各级审判,统一法权。少卿为卿之佐官,为副长官。见《清史稿·职官六》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正奏名

    见“特奏名”。科举考试的名目之一。见“特奏名”。

  • 外城巡警总厅巡查所

    同“内城巡警总厅巡查所”,参见该条。

  • 符玺监

    官名。隋朝门下省符玺局长官,置二员,正六品; 炀帝大业三年 (607)改为符玺郎。

  • 北河总河

    见“直隶河道总督”。

  • 都官部

    官署名。明初刑部四属部之一。洪武六年(1373)置,设郎中、员外郎各二人,主事四人。十三年后改郎中、员外郎各一人主事二人。二十三年改置十二属部,遂罢。与总部、比部,司门部共掌刑法之事。

  • 勇猛知兵法者

    汉朝举荐人才的科目之一,始于汉成帝元延元年秋七月。《汉书·成帝纪》:“北边二十二郡举勇猛知兵法者各一人。”

  • 中军大都督

    官名。北魏末置。东、西魏沿之。统率中军,地位很高。《魏书·出帝平阳王纪》: “以车骑大将军,仪同三司、中军大都督高盛兼尚书仆射,北道行台,随机处分。”

  • 太子奉药

    官名。金朝置,属宫师府。位在侍药下,掌承奉医药。

  • 臣僚

    臣僚,也写作臣寮,犹言“众臣百官。”《后汉书·宦者列传》:“和帝即祚幼弱,而窦宪兄弟专总权威,内外臣僚,莫由亲接,所与君者,唯阉宦而已。”

  • 官制用语。指按照一定礼仪和手续授与官职或名义。任命官员。战国时期,国君任命官员称为拜。汉代称正式任命官员为拜或除。“拜”含有尊重之意,一般属于初任。《史记·淮阴侯列传》说:“至拜大将,乃信也,一军皆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