多罗额驸
清朝郡王女称多罗格格,即县主。其夫称多罗额驸或县主额驸,汉名为县主仪宾。秩视武职二品。
清朝郡王女称多罗格格,即县主。其夫称多罗额驸或县主额驸,汉名为县主仪宾。秩视武职二品。
官名。又称“署司矢”。清朝内务府武备院所属毡库之属官。协掌备箭处事。额设五人,食八品俸。光绪三十年(1904)裁一人。
官署名。宋初置,隶司天监,掌浑仪台,昼夜测验辰象,及时上报本监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改隶太史局。有测验注记二人,刻择官八人,监生无定员,押更十五人,学生三十人。官署名。宋代置,是与太史
原为契丹氏族称谓。辽建国后,相当于“县”的建置。原为契丹氏族的称谓,辽建国后,相当于汉族地区“县”的建置。大部族的石烈设石烈夷离董、石烈麻普;小部族的石烈设令稳麻普、牙书。均为北面部族官。
封号。清朝藏传佛教之职任喇嘛。分掌寺庙佛教事务。另有称教习苏拉喇嘛、额外教习苏拉喇嘛者,皆于京师设若干人。
官名。三国吴置。《三国志·陆凯传》:“黄武初,为永兴、诸暨长,所在有治迹。拜建武都尉,领兵。”官名,三国吴置,掌领兵征伐或驻守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陆顗传》:“黄武初为永兴、诸暨长,所在有治迹,拜建武都尉
官名,汉置。挑选声望高的人担任,为三公属吏。《汉官旧仪》:“丞相设四科之辟,第一科曰德行高妙,志节清白,补西曹南阁祭酒。”此祭酒,与只称祭酒者不同。
即“平尚书事”。《三国志·诸葛亮传》: 董厥由尚书令“迁大将军,平台事。”
太守和刺史。《宋史·胡寅传》:“遴选守刺,久于其官。”
明、清荫叙之制。为入仕途径之一。明初自一品至七品,皆得荫一子以世其禄。洪武十六年 (1383) 定,所荫者视原官降四品用,正一品子,正五品用; 从一品子,从五品用; 至正六品子于未入流上等职内叙用,从
宋朝贡举考试之一。又称“秋试”。各路转运司、府、州及国子监、太学,每三年一次于八月十五日举行解试。因考试时间在秋季,故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