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府寺正卿
官名。见“外府寺”。
官名。见“外府寺”。
官名。隋朝置一员,从三品,为右监门府长官,掌宫殿门禁及守卫事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称右监门府郎将,正四品。唐高祖武德五年(622)复为右监门府将军。
官名。北齐、隋初置。参见“黄藏令”。
即“丹书铁契”。明制,铁券可世代相传,故称。参见“丹书铁契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外务部所属四司之一。光绪二十七年 (1901) 设。掌铁路、矿务、电线、机器制造、军火、船政,以及聘用洋将洋员、招工、出洋学生各事。置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。清光绪二十七年(公元1901年)
官名。南诏官,掌机密。
官署名。明置,掌造军器。主官有大使一人,秩从九品;副使一人佐之。
见“燕京行尚书省”。官名,三国魏置,为将军府佐官,掌参谋军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王基传》:“以淮南初定,转基为征东将军,都督扬州诸军事,进封东武侯。基上疏固讓,归功参佐,由是长史司马等七人皆侯。”晋朝王
明代皇帝直辖的宿卫军。见“京卫”。
见“鸿胪丞”。官名。为鸿胪寺卿的佐官(助手),详见“鸿胪寺”条。
文书名。清朝“题本”之一,与“部本”对称。清制,外省官员之题本均先送交通政使司,经稽核其程限、规制后,再送达内阁,俗称“通本”。参见“部本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