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北魏置。由宦者担任。《魏书·阉官传》:“(王质)幼下蚕室,颇解书学,为中曹吏、内典监,稍迁秘书中散。”
官署等级。隋朝、唐朝寺、监所统辖官署分三级,最低一级署通称下署。隋朝有诸陵、崇玄、太卜、车府、清商、司仪、肴藏、良酝、掌醢、甄官、廪牺等署,长官令从八品,炀帝大业三年(607)增为正七品。唐朝为太卜、
即总领之意。东汉以后或用作“录尚书事”的省称。“录”的意思是“总领”,如“录尚书事”,意即“总领尚书事。”“录”始于东汉,但仅限于“录尚书事”,未见“录”其他事。《后汉书·章帝纪》:“行太尉事节乡侯憙
官名。①清朝矿厂丁户之头目。管理采矿之丁役,向所司领票开矿,交纳税金。如新疆等处金厂,课长领取照票之后,可领客民五十名,课金三分,交司金局兑收。②清朝陆军部、海军部、军咨府司、处所属各科之主官。掌科事
官名。宋置,属司农寺。掌抽查漕运交仓谷米的质量。
官名。唐朝北衙禁军左神武军统兵官,肃宗至德二年(757)置,二员,从三品,德宗贞元三年(787)增置一员,为左神武军大将军副贰。辽朝亦置,为加官。
官署名,汉置,其长官为右署中郎将,又称右中郎将,俸比二千石,掌右署郎值班护卫,出充车骑。右署郎包括:中郎,俸比六百石;侍郎,俸比四百石;郎中,俸比三百石。都无固定人数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。
军官名,指偏将、裨将,与“大将”相对而言。《史记·郦商传》:“凡别破军三,降定郡六,县七十三,得丞相、守相、大将各一人,小将二人,二千石已(以)下至六百石十九人。”
满语官署名。汉译作“内务府总管衙门”。
①主管。《尚书·周书·泰誓》: “亦职有利焉”。蔡沈集传: “职,主也。”②职务、官职。《尚书·周书·周官》: “六卿分职。”《周礼·天官·序官》: “设官分职”。③宋朝任官制度。宋朝任官有官、职、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