土地司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初隶农矿部,后改属内政部。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《内政部组织法》规定,掌下列事项:一、土地征收事项;二、移民殖边事项,三、水利的调查测绘及水源水道的保护事项;四、水灾的防御事项;五、疆界的整理及图志的征集编审事项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司事。
官署名。国民党政府设置,初隶农矿部,后改属内政部。依照民国二十年(公元1931年)二月二十一日修正公布的《内政部组织法》规定,掌下列事项:一、土地征收事项;二、移民殖边事项,三、水利的调查测绘及水源水道的保护事项;四、水灾的防御事项;五、疆界的整理及图志的征集编审事项。以司长为主官,下设科长、科员,分理司事。
官名。太平天国设置,属东王府,员额二百四十人,官阶为职同将军。参见“典乐”。
官署名。北宋前期置,隶三司户部,掌夏税之事。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,随三司废。
见“祗候殿头”。宦官职名。宋置,见“祗候殿头”。
唐玄宗开元二十五年(737)置于玄元皇帝庙,天宝元年(742)两京置博士、助教各一员,学生百人,每祠享,以学生代斋郎。二年改崇玄馆,学为通道学,博士为道德博士,未几而罢。官学名。唐置,是专门研究道教的
官名,宋理宗宝庆二年(公元1226年)置。宝章阁为藏书之地,内藏宁宗御制。其官有学士、直学士、待制,但都是荣誉虚衔,有此虚衔,可享受超官阶优待。学士无职守,无所掌,只供侍从,备顾问。见《宋史·职官二》
官名。西汉属詹事。东汉改属太子少傅,秩四百石,员一人,主太子宫车马。三国时魏沿置,官七品。北魏亦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定为从五品下,二十三年降为从九品上。官名。西汉有太子厩长、丞,属詹事;后
学官名。掌教授县学生员。参见“县学”。
官名。唐太宗贞观十一年 (637) 置为正六品上武散官。北宋初沿置,为正六品上武散官,神宗元丰 (1078—1085) 改制罢。官名。唐置,正六品上,为武散官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一·兵部》。
官署名。辽朝置。南面官,名义上为管理汉人的军事机构,实际为南面官最高衙署,所有南面军民政事、刑狱诉讼无所不统。《辽史·萧孝忠传》:“国制,以契丹、汉分北、南枢密治之。”辽设司分治汉人,始于太祖时之汉儿
官制用语。晋朝、南北朝时期多见。原指长期兼任某职,后发展为一种任官形式。《魏书·郭祚传》:“咸阳王禧等奏(郭)祚兼吏部尚书,寻除长兼吏部尚书,并州大中正。”秩位低于正员,可由此升为正员,亦可由正员降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