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司
官署名。即“四川清吏司”。
官署名。即“四川清吏司”。
即“总理海军事务衙门”。官署名。清光绪十一年(公元1885年)诏设海军衙门,其衙署内部组织仿照军机处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的体制。以醇亲王奕譞总理海军事宜;以奕劻、李鸿章为会办,曾纪泽、善庆为帮办,而以李
常设之官职。又指官职禄位。《左传·文公六年》: “委之常秩。”
官名。《考工记》:“段氏为镈器。”郑玄注:“镈器,用器钱镈之属。”北周仿此职置锻工上士,正三命;锻工中士,正二命;锻工下士,正一命。属冬官府司金中大夫。
官名合称。宋朝军巡判官,司理、司户、司法参军,县主簿,县尉,简称判、司、簿、尉。为选人第四等、第七阶。徽宗崇宁二年(1103)重定选人官名,换迪功郎。宋初选人第七阶本官阶的通称。崇宁二年(公元1103
官署名,少府、詹事、大长秋皆设此官署。武帝太初元年,改少府所属之永巷为掖廷(庭)。其长官称令,副长官称丞。掌宫中官婢、后宫事务等,有监狱。东汉掖庭、永巷并置,均属少府,俸六百石。掖庭掌后宫贵人采女事,
南宋时考课守令的方法。乾道中,广西提点刑狱公事张维考察本部守令,以臧否定等,政平讼理为臧,政不平讼不理者为否,而臧否之中又分优劣,臧分为臧之最、臧之次、臧之下三品,否分为否之最,否之次,否之下三品。高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 (196-220)中曹操置。管理屯田事务。《三国志·仓慈传》: “建安中,太祖开募屯田于淮南,以慈为绥集都尉。”官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,掌淮南屯田事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仓慈传》:“始为
省长公署的内部机构。北洋政府置,见“省长公署”。
官名。北周置。《北史·皮景和传》:“(皮信)降周军,授上开府、军正中大夫。”一说属夏官府。多省称为军正。下设军正下大夫以佐其职。正五命。
官名。金置,属仪鸾局。员额二人,一人掌给受铺陈诸物;一人掌万宁宫收支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