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署名。宋神宗元丰六年(1083)大理寺置,由大理卿、少卿、丞主管,掌覆议断司所断公案。
官制用语。代理、兼摄之意。汉朝指官吏未授正式官衔暂且代行职权,其位低于正式官职。亦指副职。如假候、军假司马。魏晋南北朝多见,举凡实职、加官皆可假授。北魏更有“假爵”之制。授于假职者,或为临时性,以提高
即大宗正府大断事官,又译为大宗正也可札鲁火赤,大宗正府札鲁忽赤之长。
医官阶官名。宋徽宗政和二年(1112),改榷易使置,后定为正七品。金朝置为太医官二十五阶第五阶,正五品中。元朝沿置,为太医散官十五阶第三阶,正四品。官名,也是官阶名。金朝的太医官,自从四品始,以下分为
官名。西汉置,初属少府,后属水衡都尉,为衡官长副贰。东汉省。官名,西汉置,为衡官之副长官,佐衡官长掌度量衡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·水衡都尉》,参看“衡官长”条。
元置,属徽政院。设院使、副使、局副各一人,相副官一人。
参见“尚书郎”、“郎中”。
命妇之一种。①周朝王室宗亲子姓世妇。《礼记·丧大记》: “内命妇姑姊妹子姓,立于四方。外命妇率外宗,哭于堂上北面。”郑玄注:“世妇为内命妇,卿大夫之妻为外命妇。”孔颖达疏: “内命妇则子妇也。”②三夫
官名。为国民党政府行政院秘书外的长官。见“行政院秘书处”。
官名。三国吴孙皓置。《江表传》:“(孙)皓以(何定)为楼下都尉,典知酤籴事,专为威福,而皓信任,委以众事。”(《三国志·三嗣主传》裴松之注引)官名,三国吴孙皓置,掌买酒买米等事。《三国志·吴书·孙皓传