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官署,官员的办公处。如东汉的黄门署、画室署、玉堂署、丙署、中宫署等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三·少府、百官四·太仆》。2、摄官,即代理、暂任某官;或征辟授官。如署、署理、兼署等。《后汉书·范滂传》:“太守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 (196—220) 间曹操置。《三国志·赵俨传》: “太祖徙出故韩遂、马超等兵五千余人,使平难将军殷署等督领。”杂号将军名,东汉末年曹操置,掌领兵征伐。《三国志·魏书·赵俨传》:“
官名。北魏置。魏洪显曾任此职。见《魏书·律历志上》。
西周时期在朝廷任官之臣。区别于王臣。《公臣簋铭》: “虢仲令公臣司朕百工。”
官名。又称“供给官”。明清科举考试中特设之官,属“外帘官”。负责分送考场各官员之膳食、柴炭、笔墨、纸张等。
北洋政府时期学绩试验中道试录取者的称号。见“道试”。
官名。辽置,为兴中府的副长官,位在知兴中府事下。见《辽史·百官志四·兴中府》。
官名,即司寇,掌刑狱。《左传·襄公二十一年》:“臣戮余也,将归死于尉氏,不敢还也。”注:“尉氏,讨奸之官。”疏:“归死尉氏,犹言归死于司败,明尉氏主刑人,故为讨奸之官。”《汉书·地理志·陈留郡》:“尉
宫廷作坊名。清置,属内务府广储司。掌缝制皇帝朝服及宫内四季衣服、靴袜等。设领催二人,针线女工一千一百七十人。
官名。辽朝南面官,南枢密院官员。尚书省并入南枢密院后,主刑部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