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签三司事
官名。金代三司设此官。泰和八年,省户部官员置三司,三司指盐铁(兼劝农)、度支、户部。同签三司事为三司主官之一,正五品,品位在使、副使、签三司事之下,与其共掌劝农、盐铁、度支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三司》。
官名。金置,属三司。员额一人,秩正五品。辅助三司使、三司副使、签三司事管理三司事务。
官名。金代三司设此官。泰和八年,省户部官员置三司,三司指盐铁(兼劝农)、度支、户部。同签三司事为三司主官之一,正五品,品位在使、副使、签三司事之下,与其共掌劝农、盐铁、度支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·三司》。
官名。金置,属三司。员额一人,秩正五品。辅助三司使、三司副使、签三司事管理三司事务。
唐古特官。第巴本为藏语“酋长”,后转为官名。清分设于前后藏,秩五品,属唐古特文官。员额前后藏各二人,在前藏者管理布达拉一带民众,在后藏者管理噶孜一带民众。民国时期沿置。
官名。金代太子属官有赞仪,掌赞礼仪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三·詹事院》。
海军同等官。北洋政府设置,其军阶为少尉。副职称副修械长,军衔为准尉。
官名。北魏置。《北史·慕容白曜传》:“太和(477—499)初,(慕容契)以名家子擢为中散,迁宰官中散。”掌供御膳,位在宰官令之下。
官名。清末修订法律馆属官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设。定额二人,正三品,简任。掌承修订法律大臣之命,总管馆中一切事宜。
官名。宋置,其职掌及任职资格与五岳、四渎庙令同。参见“五岳庙令”。
提点刑狱司干办公事简称。
王名,东汉时南匈奴置,分左右,为“六角”之一,皆单于子弟,次第当为单于者。其地位低于左右贤王、左右谷蠡王、左右日逐王、左右温禺鞮王。诸王各有领地,各有属官。见《后汉书·南匈奴传》。
宦官的泛称。《后汉书·皇甫嵩传》:“且今竖宦群居,同恶如市,上命不行,权归近习,昏主之下,难以久居。”
官名别称。① 唐朝中书舍人年深者别称。②唐朝中书省、门下省属官别称。③ 宋朝中书舍人院第一厅舍人别称。④明朝宰辅及掌诰翰林别称。官名。1、指中书舍人。《新唐书·杨绾传》:“中书舍人久次者为阁老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