爵名。战国秦二十等爵第三级簪袅的别称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传食律》: “不更以下到谋人,粺米一斗,酱半升,采(菜)羹、刍藁各半石。”爵名,即二十等爵的第三级簪袅的别称。睡虎地《秦简·传食律》:“不更以下
①周朝王畿以外九等地区。《周礼·夏官·职方氏》:“乃辨九服之邦国。方千里曰王畿,其外方五百里曰侯服,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甸服,又其外方五百里曰男服,又其外方五百里曰采服,又其外方五百里曰卫服,又其外方五百
管理街坊的小吏。《旧唐书》说:“百户为里,五里为乡。两京及州县之部内,分为坊,郊外为村。里及坊村皆有正,以司督察。”见《旧唐书·职官二·户部尚书》。职役名。自秦汉以来,乡、里组织是县以下城乡共同的基层
北宋军名。见“上四军”。
明清宗人府宗令之别称。以其掌皇九族之属籍,故名。又称“大司戚”。
官员升赏的方式之一。历代多有此制,如《明史》卷二一三记张居正。“以九载满,加赐坐蟒衣,进左柱国,荫一子尚宝丞。”清光绪时,宝鋆为体仁阁大学士兼管吏部,推恩其子景沣晋秩郎中,侄景星赐举人。
官名。魏晋南北朝尚书比部曹长官称郎,亦称郎中,其资深者可转侍郎。隋初置为尚书省比部长官,正六品。炀帝复改名郎。参见“比部郎”。
官制用语。宋朝非经应举登第、荫补、吏人年劳出职而得以补官者,皆属杂出身。参见“杂流”。宋制,凡非经科举登第、荫补、吏人年劳出职而得以补官者,均称为“杂出身”。
官名。唐太宗贞观十一年(637)置为正七品下武散官。宋朝沿置,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罢。武散官名。唐宋置,唐制秩正七品下,宋制秩正七品。
见“牌符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