右鹿蠡王
匈奴王号,北匈奴降者於除鞬曾为此王。《后汉书·袁张韩周列传·袁安传》:“宪竟立匈奴降者右鹿蠡王於除鞬为单于,后遂反叛。”
匈奴王号,北匈奴降者於除鞬曾为此王。《后汉书·袁张韩周列传·袁安传》:“宪竟立匈奴降者右鹿蠡王於除鞬为单于,后遂反叛。”
官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置,上宫正五品,中宫从五品,下宫正七品,掌司皇帝行宫事务。
官名。春秋战国晋、魏等国置。掌管公卿大夫之庶子事务。《左传·宣公二年》:“晋于是有公族、余子、公行。”杜预注:“皆官名。”《吕氏春秋·报更》: “张仪,魏氏之余子也。”国君的近卫。春秋时晋国置。余子本
官名,为东园主章令之副,佐令掌大材。见《汉书·百官公卿表上》,参看《东园主章令》条。
官名。西汉置,属少府,为左弋令副贰,武帝太初元年(前104)改左弋为佽飞。官名,西汉置,属少府,为左弋令之副,助令掌左弋士弋射。参看“左弋令”条。
官署名。元朝置,秩从五品,世祖至元十年(1273)由军器库改名,隶军器监、武备寺,通掌随路军器。置提点三员,大使二员,副使三员。官库名。元至元五年(公元1268年)始置军器库。十年(公元1273年)通
官署名。元置,属詹事院。设官有提点、大使各一人。
官名。《周礼》秋官之属。一说为周朝置。掌禁止民众互相杀伤。《周礼·秋官》: “禁杀戮,下士二人,史一人,徒十有二人”,“掌司斩杀戮者。凡伤人见血而不以告者,攘狱者,遏讼者,以告而诛之”。
河道总督的直辖军队。掌河工调遣,督护及守汛、防险之事。因南北二河河道总督分别由漕运总督与直隶总督兼任,故南北二河的河标分别由漕运总督的漕标与直隶总督的督标兼管。东河河道总督为专任,所属河标,计有本标中
官名。西汉属詹事。东汉改属太子少傅,秩四百石,员一人,主太子宫车马。三国时魏沿置,官七品。北魏亦置,孝文帝太和十七年 (493)定为从五品下,二十三年降为从九品上。官名。西汉有太子厩长、丞,属詹事;后
宫官名。南朝宋太宗定后宫百官时置。五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