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2词语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右拾遗

右拾遗

官名。唐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始置,员二人,从八品上,属中书省,掌供奉讽谏。天授二年(691)增至五人,后除授渐滥,有“拾遗平斗量”之讥。宋初沿置,多别领中外职任,不专任谏职。太宗端拱元年(988)改名右正言。南宋孝宗淳熙十五年(1188)复置,掌规谏讽谕,隶中书门下省。光宗绍熙二年(1191)复改右正言。辽朝置为南面官,掌讽谏,隶中书省右谏院。金朝正七品,隶谏院。明建文 (1399—1402)改官制,通政使寺及六科下皆置,成祖即位后乃罢。


官名。唐武则天垂拱中置,从八品上,掌供奉讽谏,大事廷议,小则上封事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中书省、门下省》。南宋曾沿此制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五经博士

    官名。①秦、西汉初太常属官有博士,文帝又增设诸子专书博士和儒家专经博士,武帝建元五年(前136)始置五经博士。初秩比四百石,后升比六百石。除原有议政、制礼、藏书、顾问应对等职能外,又增学官职能,掌策试

  • 判都磨勘司

    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员一人,以朝官充任,总领三司都磨勘司之事。神宗元丰(1078—1085)改制,随三司废。

  • 政务次长

    官名。国民党政府在各部部长之下,设次长二人,一称政务次长,一称常务次长。次长之分为政务与常务两职,其制起源于西方内阁制国家,尤其是英国。英国内阁阁员即各部部长都由国会议员兼任,他们经常须出席国会参加议

  • 发抄

    文书制度。亦作“发钞”。清制,明发谕旨和经皇帝批阅应交在京衙门知道或办理的奏折,下内阁后由满票签处传知有关衙门抄回执行。此外,经皇帝批示过的题本由红本处交六科传抄。

  • 官制用语。汉朝指参与某官政事,多用于平尚书之事。《后汉书·梁冀传》: “(冀)十日一入,平尚书事。”李贤注: “谓平议也。”官吏参与评议朝廷某项政事叫“平”。《后汉书·梁冀传》:“每朝会,与三公绝席。

  • 三大户

    即“耆长”。

  • 轮机长

    海军相当官。北洋政府设于海军总司令处、舰队司令处、军港司令处与各舰,掌轮机事务。

  • 小御正上士

    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之。亦称御正上士。天官府御正中大夫属官,正三命。在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 至宣帝大象元年(579)省去御正中大夫期间,曾副御正下大夫主持司内事务。隋文帝开皇元年

  • 大成

    国子学生职名。唐置于国子学,凡贡举及第人再经过考功考试,能日诵一千言,并口试策试学业,十条能答对七条者为合格,授以散官,在国子学中继续研读经书,俸禄赐会同直官例,初制二十人,开元中减为十人。大成通四经

  • 南掌客中士

    官名。西魏、北周秋官府宾部中大夫南掌客上士佐官,正二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