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唐朝宗正寺太子陵次官,置一员,正九品下。协助太子陵令守卫太子山陵。
官名。清末责任内阁属官。宣统三年(1911)成立责任内阁,始置。无定额,奏任。承阁丞及厅局长之命分任各厅局事务。
清朝乐部所属之机构。掌管郊庙祠祭奏乐事务。乾隆十九年(1754)改神乐所置,设署正,署丞为长官。下设协律郎五人,司乐二十五人,乐生一百八十人,舞生三百人。宣统三年(1911)并入典礼院。官署名。清置,
参见“法部左参议”。
官名。北宋前期置,见“屯田司”。
官制用语。即普遍提高官员的等级。北魏时常因战事胜利,新帝即位,立太子等,而下诏提高部分或全部官员的等级。庄帝以后较滥。北齐仍沿其制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天官府膳部中大夫酒正中士佐官,员四人,正一命。
官名。辽朝北、南两枢密院中丞司之长官。下置左、右中丞、侍御等职。
明清时对生员考试的方式之一。学道或学院每届乡试前巡回所属,以科考甄别学生,以选送优等的生员参加乡试。在明代又称决科。
官名。① 即“尚书右丞”。②即“中书右丞”。③金、元行台尚书省、行中书省、行尚书省之职官。参见各条。④清末新设各部之职官。外务部承政厅及民政部、巡警部、度支部、学部、陆军部、法部、农工商部、邮传部等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