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监工
县工官名。秦置,《吕氏春秋·季春纪》说:“百工咸理。”高诱注:“监工,工官之长。”
县工官名。秦置,《吕氏春秋·季春纪》说:“百工咸理。”高诱注:“监工,工官之长。”
城镇自治组织的执行机关。清末至北洋政府初期设置,其职权略同于“乡董”,参见该条。
武官名。北周置,正职为上士。副职为倅长中士。参见“六率”。
官署名。辽朝北面军官,各统所治军之政令,设大将军、上将军、将军、小将军等职。
国民党政府立法院所设各委员会之一。设委员长一人,委员若干人,掌审议法制方面的法律案。
官名。尧舜时有此官,掌典国礼与祭祀。其属有乐官。其后相沿置,到周朝,既沿称宗官,又称宗伯,到汉朝,则称太常。《周礼·春官·宗伯》:“乃立春官宗伯。”注:“唐虞历三年,以宗官典国之礼与其祭祀,汉太常是也
参见“司卫上大夫”。
官署名。清末京师检察机构之一。光绪三十三年 (1907) 设,附于京师内外城地审厅内。掌京地审厅管辖案件的检察事宜。置检察长一人,检察五人,并典簿、主簿、录事等。
降奴服于即匈奴国君单于,王莽改单于曰此。见《汉书·王莽传》。
官名。渤海国官,右六司信部长官,置一人,居司政(比仆射)下。
官名。西魏、北周冬官府司水中大夫掌津中士佐官,正一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