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土地局
县政府的辅佐机关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始置,以局长为主官,掌理土地事项。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改为地政科。
县政府的辅佐机关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始置,以局长为主官,掌理土地事项。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改为地政科。
官吏被贬降级。《晋书·应詹传》: 应詹上疏云“今宜峻左降旧制,可二千石免官,三年乃得叙用;长史六年,户口折半,道里倍之。”唐朝官员因罪被贬至边远地方任职,经一定年限或遇赦,可改迁近处任职。因其常有可能
官名。南宋置御前方弩营,后改名神劲军,其官为神劲军指挥。见《历代职官简释》。
官名统称。宋朝诸州府录事参军(简称录事)、司户参军(简称司户)、司理参军(简称司理)、司法参军(简称司法)等统称。录事掌本州府官府庶务,纠察诸曹稽违及州院或府院户婚狱讼; 司户掌户籍、赋税仓库受纳或分
吏员名。清至民国时期蒙古每旗置屯达,意即村长,受札萨克之命,处理村内之事。
官名。北魏置,为皇帝左右的亲信官员。赵万里《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》图版二一九《王昌墓志》:“(王昌为)散骑常侍、中书监,内行尚书,使持节、镇东将军、都督幽州诸军事、幽州刺史、长乐定公之子。”
官名。西魏恭帝三年(556)置,北周沿置。冬官府司金司次官,佐司金中大夫掌金属矿藏的开发、冶炼及器物制作。北周武帝建德二年(573),省六府诸司中大夫,遂成为司金司长官,称司金下大夫。宣帝即位,复置六
官制用语。即“除拜”与“府板”的合称。
清代特定的科目。仿金代女直(女真)进士科而设,专限八旗子弟应试。清初,满文与汉文相辅而行,故汉人之得庶吉士者,往往令其学习满文。其后满人多已汉化,满文用处不多,而满人能通满洲语文者亦日见其少,因此设置
官名。北宋太祖建隆元年 (960)置,以加封吴越国王钱俶。后不设。钦宗靖康元年(1126)复置,以赵构为之,置大元帅府,掌率天下兵马,许以便宜行事。赵构即皇帝位,遂省。建炎元年(1127),罢大元帅府
1、指奴仆。汉时奴仆以深青色巾包头,故称苍头。《汉书·鲍宣传》:“苍头庐儿,皆用致富。”注:“汉名奴为苍头。”《后汉书·光武十王列传·广陵思王荆》:“光武崩,大行在前殿,荆哭不哀,而作飞书,封以方底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