县土地局
县政府的辅佐机关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始置,以局长为主官,掌理土地事项。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改为地政科。
县政府的辅佐机关。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(公元1928年)始置,以局长为主官,掌理土地事项。民国二十九年(公元1940年)改为地政科。
见“焕章阁”。
官名。三国吴置,掌使命。张温曾任此职,见《三国志·吴书·吴主传》“黄武三年”条。
官名。隋朝陇右牧属官,置一员,视正八品。
官名。南朝宋置,为高祖皇太后三卿之一,掌宣训宫禁卫,职比卫尉。见《宋书·王敬弘传》。
官名。三国魏末诸子国置。南朝梁伯、子国亦置。职掌同典卫令。参见“典卫令”。官名,三国魏末各子国置,掌府第警卫。南朝梁伯、子国皆置,职掌与魏同。
皇储妃位号。北魏置。《魏书·刘芳传》:“芳乃称其族子长文之女,高祖乃为(太子)恂娉之,与郑懿女对为左右孺子焉。”
①军事编制,五代后唐始置。隶军下每军十指挥,置指择使为其长官。宋沿置,上隶于厢、军,下领五都。②官名。辽朝置。圣宗统和六年(988)以宋降军分置七指挥统领,各分左右厢,号称归圣军。太平天国亦置。初于*
官名。北洋政府时期,袁世凯任总统时设于总统府,掌承差遣办事。
县纲纪吏名。隋置,见“州迎西曹”。
官名。明置,掌学校政令,正统元年始设。见《明史·职官四·儒学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