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制用语。又称残阙。宋朝吏部四选的破格阙榜公布十日后,所剩无人愿认窠阙,称为残零阙。再放榜公布十日,所剩无人愿认为,称为无人愿就残零阙。年老免铨试选人或杂出身人,许注授此类窠阙。
明清批答奏章之制。明制,凡内阁接到奏章后,用小票缮写所拟批答,交进后由皇帝朱笔批出,亦称调旨或条旨。清初沿用此法,但废止司礼监秉笔太监代写批红之例。雍正(1723—1735)中扩大奏折使用范围,並设军
参见“司矢”。
①表示官员等级的一种制度。三国魏始设,将主要官职分为九等,自第一品至第九品,依其品享受禄秩和其他待遇。晋、南朝宋、齐沿用,仅调整了某些官职的品级。南朝梁武帝天监七年(508)改为班制,陈初遵梁制,后复
官名,东汉末年刘表置,掌领兵征伐或驻守。见《隶释·熊某本碑》。官名。东汉末刘表为荆州牧时置,以熊某任之,见《隶释》一一《绥民校尉熊君碑》。
官署名。民国十七年十月置,为民国政府五院之一,是全国最高立法机关,掌理议、决法律、预算、大赦、宣战、媾和、条约及其他重要国际事项。设院长、副院长各一人,由国民政府委员担任;设立法委员四十九人至九十九人
官名。《周礼·秋官》属官有大行人、小行人,掌迎送接待宾客之礼。春秋战国各国多设行人,掌朝觐聘问,常任使者。秦、西汉初有行人令,为大行令(典客)属官,掌接待少数民族宾客。西汉诸侯国亦置行人,东汉省。十六
即“额真”。
内官名。皇帝嫔妃。唐朝列为九嫔第三,一人,正二品。宋朝为内命妇之一,位昭容下、修仪上,正二品。金朝亦为九嫔第三,正二品。女官名。隋、唐皆置,为九嫔之一,正二品。见《新唐书·百官二·内官》注。金沿其制,
官名。隋朝雍州属官,居别驾下,从四品。炀帝大业三年(607) 罢州长史、司马后置一员,为郡太守副贰,京兆、河南所置从四品,上郡正五品,中郡从五品,下郡正六品。官名。隋炀帝置,位在郡守之下,为郡守的副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