升朝官
宋朝常参官别称。参见“常参官”。
宋朝常参官别称。参见“常参官”。
官署名。即“都水清吏司”。
宦官名。北齐置,长秋寺中宫仆署次官。
将官名,金朝置。为军中主将或主帅,掌领兵征伐。武震总管,为金国海陵王侵宋时的三十二总管之一。见《金史·百官一》。
爵名。初指伯爵中开国置官食封者,后仅为爵位名。食邑为县,故爵前常冠以所封县名。晋朝始置,位在开国侯下,二品; 南朝沿置,梁开国诸伯,位视九卿,班次之; 隋初置为九等爵第七等,正三品,炀帝大业三年(60
官名。北周与隋以京师长安所在之州因雍州,北周置雍州牧,但考之《周书》纪传,实未尝授人。隋开皇中以州统县,罢京兆郡,而以雍州牧理京师政务。大业三年(公元607年)罢州置郡,京兆、河南均置尹,使兼理“牧”
府库名,其官有令、丞,属少府。御府是太后的珍宝库。见《后汉书·百官志》,参看“长乐御府令”条。
爵位与封邑。《史记·陈丞相世家》:“陈平曰:项王为人,恭敬爱人,士之廉节好礼者多归之。至于行功爵邑,重之,士亦以此不附。今大王慢而少礼,士廉节者不来;然大王能饶人以爵邑,士之顽钝嗜利无耻者亦多归汉。”
杂任职名。唐于秘书省置十人,东宫崇文馆与司经局各置二人,掌装潢事务。
官名。唐太宗贞观二年 (628)置,员一人,从五品上,为尚书右丞副贰,协掌尚书都省事务,监管兵、刑、工部诸司政务,举稽违、署符目、知直宿,位在诸司郎中上; 高宗龙朔二年 (662) 改名右承务,咸亨元
官名。①掌治水。春秋战国齐置。《管子·度地》: “乃取水左右各一人,使为都匠水工”,“后常令水官吏与都匠因三老里有司伍长案行之。”西晋亦置。《水经注》四《河水》: “晋泰始三年正月,武帝遣监运大中大夫