官名。三国蜀置,统兵,位在前、后、左、右护军上。地位很重要,刘巴以前将军兼任,督汉中军事。姜维以征西将军兼任,随诸葛亮伐魏。一说即中护军之任。官名,三国蜀置,掌统兵,位在前后左右护军上。《三国志·蜀书
官署名。清朝工部所属办事机构。顺治元年 (1644) 置。掌考核岁支款项与工需物料,每届冬至之月,会同内务府奏请钦派大臣查验。设郎中、员外郎、主事等官,无定员,由堂官于司员中派充。额定职官只掌稿笔帖式
官名。见“司候司”。
官名。东汉献帝建安(196—220)初置,吕布曾任之。三国魏时与平西、平南、平北将军合称四平将军,权任很重,多持节都督或监某一地区的军事,有时亦作为刺史等地方官员兼理军务的加官。两晋沿置,魏、晋皆三品
官名。北宋初年置,佐部署掌一州、一路或数路军旅屯戍、营防守御之政令,以武臣诸司使以上或文臣两省五品以上充任。后避英宗讳,改称副总管。武官名。见“都部署”。
武官名。北魏置,为州军府督将之一, 掌领兵之职。《金石萃编》三十《敬史君碑阴》有都督四十人。其时州军府都督有领民者, 《周书·赵昶传》载:“氐梁道显……款附。……徙其豪帅四十余人并部落于华州,太祖(宇
妃嫔号。北齐置。《北齐书·后主纪》:“拜弘德夫人穆氏为左皇后。”
官名。简称“黄沙御史”。西晋武帝置。主管诏狱案件之审理及复核廷尉所处理的案件。《晋书·职官》: “泰始四年(268),又置黄沙狱治书侍御史一人,秩与中丞同,掌诏狱及廷尉不当者皆治之。后并河南,遂省黄沙
秦汉公文术语,用以说明官吏的品行和能力。历来注家说法不一,或以为通晓法律令,无人能与之相比,或以为持法公正,不以己意私怨枉法。指执法公正,不以私枉法的官员。《后汉书·百官五》:“凡郡国皆掌治民……秋冬
官名。即典饎。